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公开披露了对广西阳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西阳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警告并处66.47万元罚款。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1.提供虚假统计报表;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3.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同时,时任广西阳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周某,因对广西阳朔农村商业银行以上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以罚款1.8万元。
曾因收缴的假币解缴不及时被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广西阳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早成立于1992年,此前曾用名为:“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2021年11月正式更名为广西阳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面包财经翻查历史公告发现,2019年,该行曾因收缴的假币解缴不及时被中国人民银行阳朔县支行处以罚款2万元。
(文章序列号:1742113505273843712)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投资建议。知识产权声明:面包财经作品知识产权为上海妙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