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提示,于2023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的公告(该批次仅有马峦街道江岭香江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一个项目),以及坪山街道新和村片区、马峦街道曾屋片区等两个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草案)公示。
2024年1月2日,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2023年12月28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发布莲塘街道仙桐路05-10-09地块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合作方征集招商公告。
01
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提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提示。
为增进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城市规划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8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修改,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修正)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范围内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范围详见附件)。
自本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止,在征收范围内,因下列行为导致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增加的,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项目概况:
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江边股份合作公司。
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东临江岭路,西靠马峦北路,南临东城环路,北接远香路。
该项目于2013年11月取得规划批复文件(深规土〔2013〕673号),并分别于2018年7月和2019年6月取得规划(修改)批复文件(深坪府函〔2018〕891号、深坪府函〔2019〕649号)。项目于2022年1月发布规划修改公告。
批准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88194.5㎡,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119395㎡,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42750㎡,共分三期实施。
2021年7月12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所申报的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二期、三期)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
项目成交人为深圳市东凯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明英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关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40%。深圳市明英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深圳市东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
东关集团深耕鹏城,勇立大湾区时代潮头。集团成立于1995年,以务实、多元的发展策略聚焦深圳汕尾两地房地产市场,已成功开发建筑面积超100万平方米,为近万个家庭构筑了品质优越、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
02
江岭香江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
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香江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江岭社区,位于比亚迪路、香江路、远香路、江岭路围合区域,拟拆除范围用地59928㎡。
该更新单元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11986㎡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拟贡献率不少于20%。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止。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
03
新和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示
坪山区坪山街道新和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被列入《2022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9次工作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站前路与龙坪路交汇处西南侧。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74087.9㎡,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3382.2㎡,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7089.6㎡(含划入零星用地3000㎡),规划容积223875㎡。
其中住宅147820㎡(含保障性租赁住房24605㎡),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60965㎡(含商业文化设施2950㎡、母婴室130㎡),地下商业40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1090㎡,其中托育机构600㎡,9班幼儿园3300㎡、独立占地面积270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50㎡,便民服务站400㎡,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50㎡,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4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950㎡(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00㎡),通信汇聚机房200㎡,邮政所100㎡,小型垃圾转运站(地下)250㎡,再生资源回收站60㎡,公共厕所60㎡,环卫工人作息场所2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占地1300㎡、社区儿童游戏场地1处占地1200㎡、自行车停车场1处占地50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新和股份合作公司。
据意愿公示的股东大会决议披露,该项目正式前期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达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深圳裕晟分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昇承泰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控股80%、20%。
04
曾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示
坪山区马峦街道曾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22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9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比亚迪路与体育三路交会处东南侧。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51289.4㎡,拆除用地面积40361.0㎡,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8005.9㎡(含划入零星用地3000.0㎡)。规划容积170310㎡,规划容积率6.1。
其中住宅142970㎡(含政府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19460㎡),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7000㎡(含地下商业4500㎡、母婴室35㎡、社区菜市场5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0340㎡(含9班幼儿园3150㎡、占地面积2700㎡,托育机构50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50㎡,便民服务站400㎡,文化活动室2000㎡,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5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4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小型垃圾转运站(地下)250㎡,再生资源回收站60㎡,公共厕所60㎡,环卫工人作息房2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250㎡,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面积60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据意愿公示的股东大会决议披露,该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芳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芳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 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05
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示
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于2019年9月取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罗府更新复〔2019〕3号)。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已经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以及《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罗湖区东门街道,南侧为深南大道,北侧为现状中兴路,东侧为文锦中路,西侧为东门中路。
二、规划修改内容
(一)关于改造实施措施。由原规划批复“分四期及一个独立开发项目实施”修改为“分两期及一个独立开发项目实施”,各分期内的每个开发建设用地划分为独立子项目。一期包含9个独立子项目:A4地块,A1地块,A6地块,A9地块,A2地块,A3地块,B2地块,C1地块,B1地块独立子项目;二期包含2个独立子项目:C2地块、A7地块独立子项目;独立开发项目(A8地块)保持不变。项目一期、二期各子项目及独立开发项目同步推进、分开实施,可分别办理实施主体确认、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成熟一个,出让一个,建设一个。
(二)关于项目地块规划指标调整。C7地块文体设施用地落实规划指标调整:规划容积率“-”,规划容积“-”㎡,地下“-”㎡,且规划容积不低于原规划批复的26000㎡,最终规划容积以政府立项文件为准。
05
仙桐路05-10-09地块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合作方征集招商公告
根据《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深府〔2011〕198号)、《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办发〔2013〕9号)、《关于将我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交易纳入市、区公共资源平台交易的通知》(罗集资办〔2016〕4号)以及《罗湖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罗府办规〔2022〕7号)等相关规定,经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审查同意,并由深圳市草莆新屋吓实业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 决议,现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仙桐路05-10-09地块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范围涉及 深圳市草莆新屋吓实业股份合作公司 的集体资产进行合作招商,现诚邀有意向的合作方(以下简称“竞标申请人”)报名参加该项目的竞标。
项目背景
股份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与深圳市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签订《深圳市草莆新屋吓实业股份合作公司征转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补偿安置协议书》,并于2019年4月2日签订补充协议(编号:土地整备罗征补【2019】第3号,以上二协议下统称为“征地协议”),征地协议明确布吉水质净化厂项目最终征转股份公司位于罗湖区东晓街道的历史遗留用地96607㎡,并按《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15)81号)返还5%居住用地安置在罗湖区莲塘片区国威路以北整备地块内(下称“征返指标”);2022年4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召开七届39次常务会议,明确征返指标具体面积为 4501.57㎡,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为3.5,股份公司为协议出让的用地单位。
本项目涉及的合作开发用地性质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主体的征地返还用地,股份公司已于2023年4月12日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宗地编号为H228-0051。
项目交易范围
本次交易范围为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4501.4㎡征地返还用地(具体面积存在细微误差,以最终的土地权属证书及用地规划许可等文件为准)。本项目东临东方凤雅名苑住宅小区,南临仙桐路,西临空地,北临云桐二路。本用地容积率3.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598.00㎡(其中住宅14298㎡、商业600㎡、社区服务中心400㎡、物业服务用房100㎡、文化活动室200㎡),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竞标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应具有房地产二级或以上的开发资质。
2、竞标申请人是有效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竞标申请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子公司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4、竞标申请人信用资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合作方的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意向合作方股权比例>50%的公司。合作方的控股子公司是指意向合作方直接持有子公司股权比例>50%的公司。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内容来源:坪山区马峦街道江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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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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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山区坪山街道新和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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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坪山区马峦街道曾屋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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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http://www.szlh.gov.cn/lhcsgxj/gkmlpt/content/11/11081/post_11081126.html#13197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仙桐路05-10-09地块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项目合作方征集招商公告https://td.szggzy.com/jygg/details.html?contentId=203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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