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深入聊一下深圳首批新型配售型保障房。
先前已经有两篇文章,第一篇《》,我们从宏观的角度谈了14号文的影响,第二篇《》,是对住建部访谈的一个文本细化解读。这一篇,重点落地到深圳,来做实操性的分析。三篇加起来,大体上我认为可以把“可售型公共住房”(包含安居房、人才房、共有产权房、新型保障房)的问题讲的明白。
11.28,深圳规自局公示对【机场东地区】06-11地块进行法图调整,内容提到“为支持首批配售保障性住房建设”,对该地块进行调规,【机场东地区】06-11地块最新用地备注为:“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于11.29,深圳人才安居集团发布8个保障房项目前期工程招标公告,里面写的很清楚“原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这实质是对尚未公布的“14号文”的落地实践,而且一下子就发布9个项目。 预计它会对深圳三类群体的未来预期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刚需盘开发商、收入较低的户籍人群、已买或拟买人才房/安居房的人群。是以,建议这三类群体密切关注新型保障房的进展,如果是其他类人群,比如收入很高或者已经有房产的群体,没有什么影响。当然,对房地产未来形势发展有关注的童鞋,也可以看一看,毕竟整体上这是对住房双轨制的深化。
重点判断如下:
1)14号文落地速度比想象快,意味着深圳保障房思路即将大调整。
2)新型配售型保障房项目不用走卖地程序,很快就能上市。
3)新型配售型保障房的定价有希望会非常便宜,非常便宜。
4)新型配售型保障房有显著缺点。
5)对低价、小户型刚需盘会构成较大冲击。
6)建议低收入无房户籍人群强烈关注。
提前申明,文中的一些判断为我个人的一些逻辑分析,未必最终准确,欢迎大家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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