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
中央气象台发布最新预报
28日至30日华北黄淮等地将出现今年秋冬季以来最强雾霾过程
12月末,影响我国的冷空气势力偏弱,华北、黄淮、汾渭平原、江淮、四川盆地南部以及东北地区中南部等地大气扩散条件总体偏差,将多大雾和霾天气。
其中 28日至30日
为雾霾天气主要影响时段
华北、黄淮等地将出现
今年秋冬季以来最强雾霾过程
具体预报如下↓↓↓
雾预报
28日至30日的早晨至上午时段,天津中南部、河北东部、山东中西部、河南东部、安徽中北部、江苏大部、浙江北部、四川盆地东部、重庆西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雾,其中河北东部、山东西部、江苏中南部、安徽东北部、重庆西部局地有能见度不足200米的强浓雾。
◉28日 大雾主要影响山东东部和江苏
◉29日 主要影响山东南部、安徽东部、江苏、浙江北部等地
◉30日 主要影响天津南部、河北东部、山东西部、四川、重庆等地
霾预报
28日至30日,北京、天津、河北大部、河南、山东中西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湖北中部、陕西关中、山西中南部、四川盆地南部、辽宁中西部、吉林中部、黑龙江南部等地有轻至中度霾,其中天津、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河南北部等地有重度霾。
◉29日夜间至30日上午为霾天气影响最重的时段,PM2.5浓度为150~250微克/立方米,局地PM2.5峰值浓度超过250微克/立方米。
12月30日下午起
将有一股冷空气影响我国
大气扩散条件改善
上述地区大雾和霾天气消散
气象灾害风险预估
12月28日至30日,华北中南部、黄淮、江淮东部、四川盆地等地大雾和霾天气将影响公路交通运行和人体健康。
◉其中,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四川境内部分高速路段能见度低于500米,局地不足200米,交通安全风险高,易造成交通拥堵和事故。恰逢元旦假期前的出行高峰期,公众需关注最新的预报、预警及交通信息,做好出行计划,以免耽误行程。
◉华北、黄淮等地雾霾天气可能造成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的发病率增加,公众需做好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室外活动时间。
山东省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
经预测,2023年12月27日,半岛地区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鲁中、鲁西北东部、鲁南沿海地区空气质量以轻度-中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鲁西北西部、鲁南其他地区空气质量以中度-重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山东省气象台
2023年12月26日
淄博市气象台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
26日夜间至27日白天,多云,夜间有雾或轻雾,东北风转北风2~3级,-6~6℃;
27日夜间至28日白天,晴间多云,夜间有雾或轻雾,南风转东北风2~3级,-7~5℃;
28日夜间至29日白天,晴转阴局部有小雨,南风2~3级,-8~7℃。
还要提醒大家的是
淄博明后两天夜间均有雾或轻雾
司机朋友们要注意
上班时谨慎选择车道
及时清除雾气
12月21日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3—2024年 第3期)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预计12月22日起,我省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中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国家、省应急联动要求,全市于2023年12月21日12时0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2日18时0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应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三、强化现场检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①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措施是否符合编制指南要求,是否明确、具体;②以生产线(设备)停产落实应急的,重点核查企业设备是否停产,自控系统参数曲线、设备用电量、在线监测污染物排放、原辅料和燃料消耗是否有变化;③以降低生产负荷落实应急的,重点核查自控系统参数曲线、生产台账、原辅料台账和过磅台账是否有变化,变化是否有对应关系;④以轮停落实应急的,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规模小、排放小的生产线(设备)代替规模大、排放大的生产线(设备)轮停、停限产;⑤核查是否将停运生产线(设备)和不参与实际生产的罐、釜纳入减排基数;⑥通过登录重型柴油车排放阶段查询平台(hdvquery.vecc.org.cn)或“山东省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小程序查询车辆排放标准,核查企业是否落实车辆运输管控措施。对以上核查问题即查即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方式:2790163,zbshbjdqk@zb.shandong.cn)
四、做好公众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在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应急响应期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并于每天下午16:00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直至预警解除。
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方式:
张店区:0533-2861598
淄川区:0533-5181488
博山区:0533-4250079
周村区:0533-6458020
临淄区:0533-7173376
桓台县:0533-8182219
高青县:0533-6951135
沂源县:0533-3248934
高新区:0533-3580477
经开区:0533-7870081
文昌湖:0533-6030028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代)
2023年12月21日
目前
淄博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还未终止
各位外出注意佩戴口罩
做好防护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孙渤海 内容综合中央气象台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