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喜欢运动人喜欢在早晨或者夜晚出去跑步,但这几个时间段路上的人并不多,因此独自夜跑的女生就很容易遇到危险。
福建地区一位女性夜晚出去夜跑,但却迟迟不回家,在家等待的男友觉得自己的女友可能遇到危险,便报警寻找失踪的女友,可惜的是最后只在河中找到了女友的尸体。
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凶手为何如此残忍呢?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
案情摘要
刘某是一位普通家庭中的父亲,每天起早贪黑努力赚来的钱全部上交给了自己的妻子,但妻子却常常晚上很晚才回家,这不禁引起了刘某的怀疑。
刘某询问妻子为什么每天回家这么晚,妻子也只是以陪客户为由敷衍过去,而刘某却发现妻子经常与陌生男性来往,而且还经常出入酒店宾馆等场所。
刘某接受不了妻子对于自己的背叛,自己在外面天天辛辛苦苦赚的钱,你却用来找情夫,最终刘某与妻子离婚,这也使他陷入了背叛的痛苦当中,他认为所有水性杨花的女人都应该付出代价。
恰巧一天夜里遇到了夜跑的小娟,他见小娟出来居然连内衣都不穿,他觉得这样的女人肯定跟他前妻一样,是一个放荡无底线的女人。
于是他便悄悄跟在了小娟后面,当来到了一个没监控的河边上时,刘某立马冲上去用绳子勒住了小娟的脖子,不久后小娟失去了呼吸,刘某便将他拉到一旁草丛里对其实施了侵犯。
而在家中一直等不到女友小娟回家的戴先生着急了,平常早应该回来的小娟现在却还没有回来,担心女友的他选择了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马进入调查,沿着小娟跑步的路线一路寻找却没有任何线索,因当太难太晚而且路边基本没什么监控,只好第二天白天再深入调查。
第二天警方再次来到了河边,还分出了一批民警去找小娟的邻居询问,看看能不能得到有用线索,而邻居表示小娟与戴先生非常恩爱,而小娟自信开朗,与邻居关系也很融洽。
警方便排除了戴先生的嫌疑,推断小娟在夜跑途中遭遇不测,肯现在已经遭受不幸。
就近案件一筹莫展时,有人称自己在废弃工厂发现了满带血迹的运动鞋,经过戴先生确认,这就是小娟每次跑步穿的运动鞋,但这废弃工厂已经荒废好几年了,周围并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而在江边调查的民警发现了不对劲,水中似乎有什么东西飘着,但是水流并不平静,这东西没被冲走肯定是下面绑着东西,因此民警就开始打捞下面的物体,打捞上来的却是一具浸泡已久的女性尸体。
尸检报告中显示,该女子是窒息而死并非溺水,而且身上有被性侵的痕迹,这表明小娟是被谋杀的。
警方立马通过监控和DNA对比锁定了刘某,最终刘某被警方抓获,刘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审讯中刘某却大喊道“跑步不穿内衣,一看就不是好女人!”
终审阶段,法庭以故意杀人和强奸罪名正式起诉刘雨。在一段时间的审判后,法庭做出了对刘雨的死刑判决。
以案释法
1.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案件中刘某是有预谋的,并且非法剥夺了小娟的生命,主观上存在故意的行为,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刘某使用绳子勒住小娟的脖子,导致小娟窒息而亡,违背了小娟的意愿,并且使用暴力伤害的手段对被害人实施性行为,因此刘某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结语
自身生活中的苦难和不顺,不能成为伤害别人的理由,我们没有权力去侵害他人的权益,我们在遇到苦难时要理智的分析解决困难,不要有极端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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