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放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近日,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相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历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乌兰察布市义务教育阶段 从2024年1月13日进入寒假,2024年2月26日开学上课 ; 高中阶段从1月20日进入寒假,2024年2月26日开学上课 ; 学前教育阶段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寒暑假放假时间 。
《通知》全文如下: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集宁区学校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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