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插图:喵喵夏,讲述:李晓彤,女
01
丛林这个名字,我是未识其人,先见其名。
作为一个书虫,我入高中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办了借阅卡。
我们高中有个全市闻名的图书馆,新、大、书多,是一位著名校友捐建的。
一张借阅卡最多能借三本书,我以一周三本的速度在偌大的图书馆里扫货。
然后,我有一个惊奇的发现。
有一个叫丛林的名字,总是出现在我借阅过的书籍借阅卡上。
那时候,还没有电子管理系统,每借一本书,需要在书籍后面的借阅记录单上签字,并写下日期。
一次,两次,我只以为这个“丛林”可能是已经毕业的师兄。
等到第三次时,我认真地看了一下,他的借阅时间只比我早那么一周或几天。
很显然,他和我一样目前都是在校生。
这种巧合发生第四次时,我对这个男生产生了深深的好奇。
他是谁?
和我的阅读喜好也太相近了吧?
这么爱看书的男生应该成绩很好,人又很帅吧?
02
后来,我又多次在登记卡上看到丛林的名字。
我自认为自己读书速度就够快的了,但他明显比我更快,一本书的阅读时间也就一天左右。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难不成上课时,也在偷看吗?
我对此人,越发好奇了。
甚至都动过去借阅室守株待兔的念头,但我忍住了。
直到高一下学期,有天早上,我在操场上往教学楼里进时,就听楼上有人喊:“丛林,丛林,帮我买个创可贴上来,哥们儿手划破了。”
我慌忙循声看去,那个被喊作“丛林”的男生一边做了个OK的手势,一边小跑着去了校门口的超市。
03
我看到的,是一个在宽大校服衬托下,高高瘦瘦的背影。
校服晃呀晃,我的神思也变得凌乱起来,曾经觉得那么难看的校服,在那个清晨看起来却那么顺眼。
那天,我已经走进了教学楼,又忍不住向外走,也终于知道了书中说的小鹿乱撞有多乱。
十米、五米,三米,眼见我就要跟丛林相遇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李晓彤,你去哪儿?”一个声音喊得我吓了一激灵。
是我同班同学叫我。
她一喊,我一激灵,结果丛林的脚步也慢下来了。
恰在这时,他那个手受伤的哥们儿在楼上窗口处也开始喊:“丛林,干吗呢?能不能快跑两步,哥们儿的血快流干了!”
丛林重新起跑前,冲我微微点了点头,嘴角扯开一个小小的弧度。
我很确定,不是我恍惚,他真的用肢体语言,冲我恰到好处地打了个招呼。
我同时还确定,他应该也早就知道了我的名字。
我们的阅读趣味那么相投,应该有些书,我在他之前借阅过。
像我一样,他也在借阅卡上,看到了我的名字。
04
自那儿之后,我和丛林在校园里相遇的次数变多了。
他与我同级,我在三班,他在六班。
我们班在走廊的这一边,他班在另一头。
我们时常在课间操时分,没有早一秒,也没有晚一秒地在楼层楼梯处碰到,隔着拥挤的人群,微微一笑。
做操时,偶尔不经意回头,隔着一排排的同学,也会不经意地跟他眼神相遇,心情于是一整天都是美丽的。
每次看书,想到他也读过,那种知己近在咫尺的朦胧感,真好。
05
尴尬发生在高一期末考试发榜日。
我们高中当年可是以从严治学出名的,学校一直有个传统就是每年期末考试会发红黑榜。
红榜发布的是年级前五十名,黑榜发布的是年级倒数五十名。
我在那里面,再次看到了自己和丛林的名字出现在一起。
只不过,我是第六名,他是倒数第六名,对称的不要太明显,像是谁安排好的一样。
更尴尬的是,当我一转身时,恰好和丛林的目光相遇。
他就在我身后。
我当时心里觉得很抱歉,于是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加油。”
说完,便立刻觉得自己有点居高临下的瞎鸡汤。
他听到了,微笑着回复我:“没事儿,早就习惯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真正意义地有了交集。
06
那次之后,我们几乎每天都会制造一些偶遇,聊上几句。
最近借了啥书,哪本值得推荐,偶尔也会送彼此自己淘来的书,摘下书中的锦句,郑重地写在扉页上。
有一次,同桌无意间翻到他送我的书和扉页留言,用特别吃惊的语气问我:“你怎么会跟他交往?他可是全校著名的学渣。”
看着她那张肤浅且刻薄的脸,我懒得跟她废话,默默跟别人换了座位。
事情过去了很久,每当想起同桌的话,我还是很生气。
07
高二分班时,我居然跟丛林分到了一个班。
他主动邀我做他的同桌,我很愿意。
然后,我发现,每节课丛林都听得很认真。
但除了语文成绩差强人意,他其他科目差得一塌糊涂。
我曾经试着在数学上帮他的忙,但很简单的一道反函数基础题,反反复复讲了好几遍,他依然一头雾水。
他还反过来安慰我:“我早就接受自己的智商有硬伤这个事实了,这下你眼见为实了吧。”
说真的,尽管知道他成绩不好,但每次老师发各种小考成绩,对他各种冷嘲热讽甚至是人身攻击时,我还是替他捏一把汗。
但他呢,心理不要太强大,就那么微笑而礼貌地听着。
实在被批得太狠了,他就在上课时看他最爱的《杀不死的知更鸟》,书都翻烂了,用那种医用胶布粘的。
他还说:“只要这世界上还有书可看,我就能原谅一切。”
丛林的平和自洽,对我也是一种学习。
08
高中三年对所有高中生来说,是痛苦而漫长的。
还好我有丛林。
压力最大的时候,跟他一起讲书,是我最好的解压。
我们改写红楼梦,黛玉没有死,和宝玉结了婚,每天为谁刷碗、谁擦地、谁做饭吵得人仰马翻。
我们续写《柳林风声》里的每一个小故事,给每个故事配上更美好的结局。
他一段,我一段地给李白写自传,为李白是否应该做官这件事争论不休,为彼此写出一段精彩的文字拍手叫绝……
你要说文学有什么用?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它是我的高压氧舱,让我在压力山大的环境下,可以长长地透一口气。
同时,它也修正我对他人的认知。
在那个成绩至上的环境里,大家对人的判断标准简单粗暴,学校里只有两种学生,学习好的和学习不好的。
但,我在丛林的文字与谈吐里,明白了每个人都是一个波澜壮阔的世界,每个人都值得被尊重。
09
很可惜,这样快乐的时光是限量版。
高二下学期,我被分到了火箭班。
多少人削尖脑袋想进去,我却无论如何都开心不起来。
丛林却欢天喜地:“你去了之后,乘哪天夜黑风高的时候,把你火箭班的凳子拿出来跟我换一下,让我也沾沾学霸的霸气,这辈子,靠自己我是坐不上那个班的凳子了。记住,你是带着任务打入他们内部的,哦耶。”
后来,我就真的找了机会,把自己的凳子偷了出来,跟丛林做了交换。
火箭班的同学有点小冷漠,随便搭讪,换来的常常是沉默或白眼,甚至有人连课间上厕所都是小跑的。
每月月考采取末位淘汰,最后三名会离开教室,就连排座位都是按照月考成绩。
在这水深火热的生涯里,还好有我和丛林的《李白外传》,我们互相批改对方写出来的新片段,有时批语比正文还长,有时互踩,有时互捧。
我跟丛林说:“我高三能不抑郁,全靠你和李白。”
他笑纳:“我高中三年能不自卑,也是因为你俩,咱哥仨儿,大恩不言谢。”
敏感如我,听到的却是丛林话里的另一重深意:我和他,只是哥们儿。
10
高考是我们人生的分水岭。
我考去了北京,丛林进了老家一所大专。
高考结束,我们之间也呈失联状态。
我没有找他,他也没有找我。
我们的那本《李白外传》被我妈和我高中的教科书一起,当废纸卖了。
我为此满城找了三天,最终都没有找到,一路哭着回了家。
没有了《李白外传》,突然觉得都无以证明我和丛林相识一场。
我们哥仨,就这样失散了。
11
后来的人生就像上了高速公路,最低限速80。
读本、考研、司法考、国考,我不热爱学习,但我的人生必须通过学习才能不断进阶。
最终,作为选调生,我被北京一家区法院录取,从书记员开始做起。
我按部就班地朝着对自己既定的安排,一步步地前进。
在别人眼中,我始终是别人家的孩子,勤学有规划,照此发展,会成为一名法官,且是皇城根下的法官。
为此,从我入职第一天起,就有同事帮我介绍对象。
而我对自己人生的安排好像也觉得,接下来,是应该找一个人,成个家,生个娃,娃在北京长大。
12
我没想到,在我决定去相亲的前一天,失联多年的丛林会从天而降。
这些年,我对他一无所知,但他对我的情况了若指掌。
用他的话说:“你那么耀眼,所有人都以知道你的消息为荣。所以,打听你不难,知道我情况的人,几乎没有。”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这些年他都做了啥。
他入读大专三个月后,就辍学了。
不喜欢学校的氛围,不想浪费青春,于是,既然读不了书,那就行万里路。
考了A类驾证,当了大货司机,全国各地跑。
那些偏远没人愿跑的线路,他都跑。
货物送到后,他就在当地走走转转。
他跟别人不一样,别人多拉快跑是为了赚钱,他就想趁着年轻,把中国版图的角角落落都走遍……
13
这是他第一次跑北京,大货进不了五环以内。
于是,他把车子停在加油站,临时决定来看我。
那天,我俩在我单位旁边的咖啡店,从日落一直聊到午夜十一点。
没有什么断档,好像自然而然地就续上了当年。
丛林这些年的见闻太令我着迷了,和他相比,我觉得自己这些年,真是活了个寂寞。
那天分手时,他需要打车去五环外开自己的大货车。
我突然想看看那辆陪他天南海北的车长什么样,我想还原他这些年的生活。
于是,他带我去了。
他的驾驶舱简直就是书房。
他说每到一个地方,为了省钱很少住宾馆,就住在车里,读书、睡觉,他跑了多久,这些书就陪了他多久。
14
我随手翻着那些书,想象着他这些年的生活,为他感到快乐与自由。
而这时,丛林突然正色问我:“一直都是我在叨叨,其实,这次来北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想看看你过得好不好?”
他这一问,我才觉得自己对现在的生活充满牢骚。
我告诉他这些年,除了考试就在考试,过五关斩六将地进了法院,每天都在打杂,不是做书记员,就是在整理装订各种卷宗,帮法官查阅各种资料……
“不瞒你说,我来北京7年了,故宫、天坛、颐和园、长城等地方,我通通没有去过,你敢信吗?”
丛林静静地听着我的抱怨,末了,他说了一句:“问问自己,当你忍受各种考试的强度与难度时,你真正忍受的是什么?”
说完,他从他的书架上,拿下来一本书——《丹诺辩护实录》。
我整个人都震惊了。
那是我高中时代最喜欢的书,也是我选择学习法律的启蒙之书。
我一直以为它在我家里,却不知道它一直在丛林这儿。
“我恨罪恶,但从不恨罪人。”这是我在扉页上,摘抄的丹诺的话。
“你们只有先保护好他人的自由,才能保护你们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自由,伤害我的东西也可能会伤害你。”
丛林背诵了这一段话,他说他永远记得我高中时代每次提及丹诺时的激动膜拜热血,他说一个人早早就知道自己未来想做什么的样子,幸福到发光。
所以,他“顺”走了我这本书,用那道光鼓励自己找到属于自己的路。
他当时就想,N年后再见,他会问我:现在,还喜欢他吗?是否已经成为了他那样的人?
15
这时,丛林的手机响了,同事催他启程。
我这才知道,为了节省高速过路费,大货车司机通常会选择在后半夜走国道,车少,可以开得快一些。
丛林不得不走了。
临行前,他告诉我:“有时间,先去一趟天坛,去那个回音壁说一说自己内心的想法,它会回应你的。有些地方你只有去了,融入了,参加了,它才能成为你的一部分。就像我去大凉山,给那里的老人拍照,他们依依不舍送我离开。从此每次想到那个地方,脑海里就会浮现那些人的样子,就会觉得那里是自己半个故乡。”
然后,他叮嘱我回去注意安全,他自己则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那一刻,我有种恍惚,感觉一切都像做梦一样。
在我最迷茫的时候,丛林从天而降,指点迷津:不要因为走得太久,就忘记了当初为什么出发。
我好像一瞬间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前途与命运,好像一下子变得清晰明亮起来。
而我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
那夜的北京城第一次因为他的到来,突然在我眼里变得可亲可爱起来。
而我和丛林,本以为至此殊途的人生,居然有了未完待续的后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