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问题,深入推进全区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集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曝光诚信缺失案例。
案件名称
莲下镇陈某某纸箱加工场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13日,汕头市生态坏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澄海分局执法人员对陈某某经营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的纸箱加工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工场主要从事纸箱印刷加工,对照《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工场的行业类别为印刷231,该工场的排污许可管理等级为登记管理。经调查,该工场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
查处情况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及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中细化标准的规定:限期内改正的,罚款2万元以下,结合上述的事实和情节,对当事人处罚款1万元。
案件启示
公民和各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摈弃侥幸心理,坚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否则一旦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不但会遭受经济损失,还会因为受过行政处罚,对未来的经营带来不可预料的负面影响。
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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