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轮军改前,我国存在着一支规模庞大且列武警序列的公安现役部队,共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公安边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和公安警卫部队,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这三支公安现役力量都有一个正军级的领导指挥机构,即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原公安部消防局和原公安部警卫局。值得一提的是,公安边防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在地方上的主要编制都是叫作“总队”,唯独公安警卫部队是以“局”作为主要编制。据公开资料显示,军改前,公安部警卫局一共领导管理着31个正师级的警卫局(其中有部分警卫局的军政主官高配副军级武警少将),而且这些警卫局都是挂名在各省/市/区公安厅(局),如北京市公安局警卫局、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广西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等等。
首先,介绍一下原公安部警卫局,这一正军级机构在公安部的内部序列叫作“公安部八局”,公安部警卫局的局长、政委都是武警正军级少将,至于其他军政副职则是副军级武警少将。在内设机构方面,公安部警卫局设有正师级的办公室、政治部、首长警卫处、外宾警卫处、会议警卫处、现场警卫处、后勤装备处、防爆安检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下辖一个精锐的警卫队。需要说明的是,公安部警卫局与中央警卫局并不是同一单位,后者是解放军的现役组成单位。
公安部警卫局所负责的警卫对象和单位都是有级别要求限制的,概括而言就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中的“四副两高”以及外国政府的访华要人,前者包括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副国级领导。
接下来,再介绍一下军改前各个省、市、自治区警卫局的相关情况:从1984年3月开始,全国各省市区警卫机构的警卫人员开始列入武警现役序列,享受现役军人的待遇,之后的警卫人员选拔任用也是按照武警部队的要求展开,从而保证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军改前,全国31个省级警卫局执行正师级建制,局机关内设机构有正团级的办公室、政治部、首长警卫处、外宾警卫处、会议警卫处、现场警卫处、防爆安全检查处、训练处、信息技术处、后勤装备处、审计处、警卫队等。省级警卫局的主要任务职责是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本辖区视察、重要外宾来本辖区访问、在本辖区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公安警卫部队哨兵换岗
2018年12月,公安警卫部队集体退出现役,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配发制式警服和人民警察证件。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警卫局(处)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承担规定的警卫任务。在此过程中,原公安部警卫局更名为“公安部特勤局”(正局级),各省/市/区公安厅(局)警卫局则同步更名为“省/市/区公安厅(局)特勤局”且级别也是正厅级,属于正厅管正厅。省/市/区公安厅(局)特勤局接受公安部特勤局以及所在公安厅(局)的双重领导,省/市/区公安厅(局)特勤局局长兼任所在公安厅(局)党委委员,同时会备注“正厅级”字样。而公安部特勤局局长一职则是由公安部副部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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