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陈云 记者 郑玮)为了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按照《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和《延安市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结合“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根据志丹县封山禁牧工作会议安排,近期志丹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治理。
广泛宣传,使封山禁牧政策家喻户晓。
通过出动宣传车辆、实地督导检查、现场查处放牧行为、与村民召开封山禁牧会议,广泛宣传封山禁牧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强化措施,全面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力度。
针对部分群众对封山禁牧存在侥幸心理,长期偷牧散牧、屡禁不止等现象,森林警察大队加强“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强化措施,加大封山禁牧力度。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优先、从严查处、引导圈养、恢复生态和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县开展封山禁牧治理工作。
坚持依法治林,有效打击偷牧、散牧、毁坏林木行为。
为全面有力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的放牧行为,森林警察大队深入林区巡回查处偷牧行为,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地区、难点地区和“钉子户”“难缠户”进行严肃查处,对严重违反封山禁牧规定、多次违规放牧人员进行严厉打击。
此次禁牧工作,并不是禁止群众发展养殖,而是鼓励舍饲圈养,以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此次行动,森林警察大队坚持明查暗访、定点守候,对各村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无死角巡查,加强对偷牧、晨牧、夜牧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封山禁牧、森林督查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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