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酒泉市税务局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把扶持涉农企业作为重点,及时宣传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简化办税流程,确保涉农税费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创新发展的背后,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持。”甘肃西域阳光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明福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蔬菜精深加工出口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该公司在研发投入方面投资较大。去年,在企业最需要资金支持的时候,税务部门迅速作出反应,29万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和133万元的出口退税款及时到位,确保了新生产线按时投产。据了解,该公司主要通过“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订单种植”模式,实行果蔬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再延续,减轻了企业研发投入负担,更增强了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刘明福说。
和刘明福一样感同身受的还有甘肃杰尼尔种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海英。作为县域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站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形成了以良种繁育为核心,农作物种子种植、农产品加工为一体的产业综合体,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随着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涉税业务越来越多,税务部门定期上门开展纳税辅导,及时足额落实税费优惠,释放资金红利,既帮我们避免了涉税风险,又缓解了资金压力。”李海英介绍,近三年来,仅增值税一项公司就享受减免200多万元。(王蓉)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甘肃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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