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大家一个
现在不用去车管所
就能给电动车上牌啦
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三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通过指导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拓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渠道,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车驾管业务。
电动自行车上牌点位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携带证件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30—16:30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的身份证明是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销售发票应为计算机打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电动自行车车辆出厂合格证
代理登记上牌需提供代理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咨询电话:17666666186(韦)
挂牌说明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且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可向车管所提出注册登记的申请,符合条件的核发蓝底白字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
目前,在柳州市通行的电动自行车共有四种样式的号牌。俗称小白牌、大绿牌、小绿牌和小蓝牌。
注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已经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小白牌、大绿牌)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满后(2025年2月1日),不得上道路行驶。
来源:三江警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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