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先后于10月29日发表了文章《宜宾民营企业主遭网暴,中院裁定来了》,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II76S08P0551OS2Q.html,11月11日发表了文章《宜宾企业家遭网暴中院指定高县法院立案,后续来了.....》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IJ9T8B0J0551OS2Q.html,详细披露了宜宾高县企业家刘良彬因为起诉追偿9年前被官商勾结夺走的优质企业股权,并持续网上举报控告相关违纪违法人员,从而自去年6月24日开始至今年12月3日,遭到了不法人员的长期团伙网暴。被多名不法人员在多个网络平台恶毒攻击为“黑社会老大”,“在法院有情妇,还是当领导的”,“有凶手帮他杀人”,“刘良彬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行极其严重”,“组织卖淫嫖娼起家”以及被描述成“周敏才是兴盛公司投资人,投资了兴盛公司一千多万,是刘良彬想霸占公司”。
终于,在今年7月,刘良彬选择不再沉默,依法对不同网络平台的网暴团伙提起诉讼。由于诉讼法对主体的规定,刘良彬只能对不同的网络平台一家一家地起诉,他首先选择起诉了四川麻辣社区论坛的2名文章作者和7名评论者共8人(注:其中1人既是文章作者又是评论者)。
目前,高县法院已确定,刘良彬诉四川麻辣社区网络论坛名誉侵权案将于12月14日在高县法院一审开庭。笔者发现,本案的审判长和刘良彬起诉周敏0元购股权案的一审审判长是同一人,应该是考虑这位法官更熟悉刘良彬个人情况和围绕股权案的一系列纠纷,这也体现出了高县法院处理案件的严谨性。
特别要指出的是,2022年6月24日,在“麻辣社区”网页和手机APP上,账户名“若说花事了123”的用户发表文章《合伙起纷争,高县兴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真正出资人究竟是刘良彬还是周敏?》,这篇文章全文颠倒是非,混淆黑白,蓄意把一起官商勾结,以公权力非法介入股权纠纷的案件描述成普通股权纠纷,恶意掩盖了女商人周敏未出一分钱对价,未经刘良彬同意,更未评估股权价值就直接以0元取得刘良彬在高县兴盛商混公司公司60%股权的事实,更是蓄意隐瞒0元购股权协议书是在宜宾市公安局一名时任领导违规批准下,没有任何会见手续的律师罗和辉非法进入看守所强迫刘良彬股权代持人张传忠签署的,更是隐瞒了张传忠被抓进看守所羁押一个月未接受任何审讯,单纯是为了逼他签字转股权,他签字后就被释放至今9年没任何说法的事实。刘良彬最有力的证明就是,今年11月20日宜宾中院作出了(2023)川15民终2579号判决书,终审判决:张传忠与周敏签订的《高县兴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同时,该判决也认定:刘良彬系高县兴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张传忠为名义股东。此终审判决从送达时即生效,所有关于股权案的造谣不攻自破。
目前已经清楚,刘良彬被网暴案的策划者,以及构陷炒作张传忠案的策划者,均是一名宜宾籍媒体人,他干的所有欺骗利用当事人,把当事人当枪使,上门骗当事人接受采访制造舆论歪曲事实炒作案件,伙同不法人员网暴构陷张传忠,攻击嫁祸刘良彬的细节都已经查实。
刘良彬相信,只要一开庭,以上8人团伙的身份将大白于天下,这伙恶毒的“键盘侠”将不能再躲在屏幕后暗箭伤人,他一定会公开这8人的身份,并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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