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西太原发生了一件令人十分愤怒的事情。一对男女驾驶一辆轿车,在城市道路光线良好的情况下,打开了汽车的远光灯。
两人将车辆停在路边,由于远光灯没有关闭,刺眼的光线直接照射到了一家酒店的大堂,人员从酒店出入时,视力受到严重干扰,大堂服务员也无法抬头工作。
酒店的女服务员走到汽车旁边,对两人乱开远光灯的行为进行劝阻,没想到两人不但不关灯,反而对女子进行拳打脚踢。
在监控画面中,短发男子穿着黑色短袖,不停将拳头砸到女服务员身上,顿时现场乱作一团。附近群众赶紧上前制止,男子依然不依不饶。
此事最新进展,女子已经流产,被迫终止妊娠。两名施暴者的身份,还没有得到确定。
怀有身孕的女性,本身就行动不便,属于弱势群体,社会各界都应当予以关爱和保护。可是没想到,两人竟然对一名孕妇大打出手。
此事通过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网友们的愤怒,大家纷纷指责这对男女的暴行。
网友“弹道无痕”:如果到了预产期,建议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严惩!
网友“喵喵喵汪汪汪”:故意伤害罪。
网友“db6df4f”:这不判个故意杀人?而且还是杀害未成年人。
殴打孕妇流产,打人者属于故意杀人吗?
是否属于故意杀人,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人”的定义。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指的是脱离母体,可以自由呼吸的人。只有出生以后的自然人,才享有生命权。
所以打人者施暴,最终导致孕妇流产,无法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胎儿在未出生之前,胎儿的生命权和母亲是一体的,也就是说如果母亲死亡,才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无法认定故意杀人罪,但是两人的行为很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的,属于重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刑法》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今天的话题,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关注和评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