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监督哨丨异常的转账》一文,披露了河南范县车管所原科员苏岐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辖区内多家驾校的“考官费”,并帮助部分驾校垄断市场的情况。
此前,范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针对苏岐峥的举报,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工作人员从该县驾校市场基本情况入手,很快就发现了异常:“全县6家驾校,有4家登记在同一企业主刘某名下,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还是另有隐情?”
面对纪检监察干部,某驾校负责人介绍:“刘某的驾校,都有苏警官的股份。不仅如此,我们平时也要给苏警官送‘考官费’,不然她就会采取各种方式给我们‘穿小鞋’……”工作人员据此循迹深挖,进一步掌握了苏岐峥与刘某之间的转账记录和银行交易流水。
工作人员随后找到刘某,面对客观证据,刘某承认:“苏岐峥确实是我们驾校的股东,我们平时也要给她好处费……”工作人员随后以刘某为突破口,在其公司找到了苏岐峥入股时的出资收条、合伙确权书等多项证据材料。
面对合伙确权书、证人证言等证据,苏岐峥全盘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经调查,苏岐峥以入股驾校的方式获得分红20余万元,收受“考官费”贿赂款110余万元。最终,苏岐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苏岐峥涉嫌受贿罪一案公开庭审,因犯受贿罪,苏岐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南方+记者 张笛扬 张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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