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锁
不撬门
不砸窗
却能轻松
将车内财物偷走
难不成真有“隔空取物”
原来看似高大上的方式
却是利用车主
忘锁车门的粗心大意
深夜伸手拉拽车门
拽开了看见啥就拿啥
自以为“开盲盒”“碰运气”
其实已经被警方盯上了!!!
案件回顾
近期,阆中市公安局七里派出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里有财物被盗。接到报案后,七里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协同作战,迅速到达案发现场开展调查。通过沿路走访、摸排深挖,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落脚点,于11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和龚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地点
经查,2023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龚某多次窜至马啸溪公园、七里大道和阆水西路等地,趁夜深人静之时,采取挨个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后两人将盗窃的物品便卖,所得现金用于日常开销,涉案价值数千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和龚某对其通过“拉车门”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阆中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1.下车要锁门。无论是去办事还是回家,只要人离开车,就要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被盗。
2.贵重物品勿放车内。下车时,要将贵重物品一并带走,千万不要把汽车当作“移动保险箱”,不可将贵重物品放置在显眼位置。
3.遇事拨打110。如一时疏忽忘记锁车,抓紧检查车内物品是否丢失,若遭遇盗窃,保存好现场证据,及时拨打110求助。
来源:阆中公安
声明:本文系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帐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于网友评论,仅代表评论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帐号证实或赞成其描述。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帐号联系,联系电话;13540941278(微信同号) 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