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近日对重庆市奇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建设”)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为5.5万元。这是根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奇正建设的安全隐患行为进行的处罚。
据了解,奇正建设的违法行为类型为安全隐患。《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奇正建设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据市住建委的调查,奇正建设的违法事实为存在安全隐患。具体来说,奇正建设在施工过程中,未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这种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即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住建委对奇正建设进行了处罚。处罚依据为《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第六十六条。经过审查,市住建委决定对奇正建设处以罚款5.5万元。
市住建委表示,此次处罚是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市住建委也提醒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次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奇正建设作为被处罚对象,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2208753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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