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宥宁/台北报道
艺人炎亚纶(本名吴秉孺,原为吴庚霖)遭网红耀乐指控,涉偷拍性爱影片,而耀乐当时年仅17岁,炎事后坦承2人曾交往,私密影片外流,并非本人流出。士林地检署8日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将炎起诉,另外炎的一名密友也因下载留存影片一并遭诉,该名密友身分疑为知名音乐作词人。
起诉指出,该密友2018年9月28日于推特下载炎亚纶与耀乐私密影片,2020年9月28日使用Whats APP传给炎观看后,仍持续持有该段影片,直到今年8月17日警方持搜索票登门执行搜索仍存着,手机、笔电当场遭扣。
检方依今年修正《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9条第1项无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将炎的密友起诉,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金。
▼炎亚纶与密友因外流、持有私密影片双双被起诉。(资料图/记者黄宥宁摄)
该密友是案发后首度曝光的另名被告,在创作方面卓有才华,是位相当知名的作词人。
如今,炎亚纶被网红耀乐指控拍摄「未成年性爱影片」,演艺事业崩盘,连「十大杰出青年」头衔也被拿掉,更借改名拼转运,连密友也一起卷入风波,双双被起诉,未来得面临刑责;据了解,炎亚纶也是今天看新闻才得知密友也因持有这段影像一起被起诉。
《东森新媒体ETtoday》致电到该密友原本待的唱片公司,对方则表示该人已不在该公司上班;以IG小盒子给对方,但仍未取得回覆。
▼网红耀乐6月大动作召开记者会,声泪俱下指控在16岁时,炎亚纶违背其意愿发生性关系且偷拍。(资料图/记者汤兴汉摄)
全案经数月侦查,炎亚纶因持手机拍摄与未成年性行为影像后无故持有,且传送2名网友,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的制造少年为性交行为电子讯号罪、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诉,2罪分论并罚,建请请法院没收存于网路云端私密影像。
至于,耀乐指控炎在他16岁时,违背其意愿发生关系且偷拍,强制性交部分,检方认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而拍摄性影像过程耀乐全知情,故认定炎亚纶没偷拍、没违背意愿发生性关系,且案发时耀乐是17岁非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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