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往往遗留下众多包袱:资产清理、职工安置、债务清算......道道是难题。在一起破产清算案件中,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多方合力,帮助一家国有企业妥善解决众多历史遗留问题。
案情回顾
成立于1956年的上海某服装厂,是一家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随着时代变迁,市场变化,服装厂繁荣不再,因经营不善长期停止生产。2019年,深感已无恢复生产、扭亏为盈的可能,该厂主动向上铁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上铁法院认为,服装厂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具备破产条件,于是裁定受理对其进行破产清算。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因服装厂闲置时间过久,该案存在诸多国有企业破产中的常见难题:缺乏启动资金、账务账册不全、职工安置与资产处置困难......
评估现场踏勘记录表
法院前往拆迁单位征询意见
面对众多难题,法院认为,仅仅依靠单打独斗是无法完成工作的,还需要通过多方合力,帮助该服装厂推进破产清算。为此,上铁法院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打通各个工作环节。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依法回收资产人民币460万余元,妥善化解国有企业债务约4168万元,解决百余名职工债权问题。
法官说法
高建清
上铁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法官
当前,市场上存在部分产能较为落后、早已无法正常经营运转的国有企业,有的长期来只能依靠股东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输血才能勉强维持,占用耗费了大量社会资源。实践中这些“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往往存在缺乏启动资金、财务账册不齐全、职工安置难、资产处置难等现实问题,破产程序难以顺利推进。
为解决上述困难,上铁法院积极推动构建“一轴四线”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与市国资委及管辖四区国资委形成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职工安置托底、欠薪保障金机制、清算费用保障等联动措施,扎实推进本市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国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获得国企积极反馈,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上海某服装厂破产清算一案即为该类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的典型案例。本案中,上铁法院积极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全面接收公章、账册等资料并依法核查,确保清收资产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也保障了债权人合法利益;通过资金保障机制,妥善解决国企职工欠薪和安置问题,探索在破产程序中进行诉源治理,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对于公房拆迁遗留的历史问题,通过主管部门配合查明事实,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三方会谈,平衡各方利益后形成了拆迁款的分配方案并获债权人会议通过。
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坚持以专业化审判为保障,以强化创新引领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优化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添码。
素材提供| 破产庭 高建清
责任编辑| 傅婷煦 黄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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