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河南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84.2万元。
根据网站公示信息,该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2.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5.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7.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8.违反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规定。
时任该银行董事长李楠被罚款2.8万元;时任该银行信用管理部经理陆孝东被罚款1.5万元。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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