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公告
各位居民朋友:
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除参加职工医保外的其他所有居民,不受户籍限制。
二、缴费标准
(一)2024年度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
(二)五保、孤儿、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低保人员由财政定额资助342元,个人缴费标准为38元/人/年,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进行资助,个人缴费标准为190元/人/年。稳定脱贫人口财政按2021年度个人缴费资助标准(140元/人/年)的30%进行资助,资助42元,个人缴费标准为338元/人/年。
(三)新生儿使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参保。其父母任意一方参加了我县基本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其父母都没有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其出生之日90天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90天后参保的,享受待遇时间从缴费票据记载日期的次日至本年度的12月31日止。
三、缴费时限和待遇享受
(一)集中缴费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底,缴费标准为全年度标准,享受待遇时间从缴费票据记载日期的次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未在2024年2月底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缴费标准为全年度标准,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第3个月开始享受待遇。
四、缴费方式
(一)柜台缴费: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本县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任何网点或各乡镇(办)税务分局办税大厅均可缴费。
(二)自助缴费:可通过鄂汇办、楚税通、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的手机APP缴费;在本村“惠农通”网点缴费。
(三)集体缴费:可由村(社区)、学校代收代缴。
(四)首次参保的居民需先到常住地的乡镇(办)医保站(卫生院)办理参保登记,再按上述路径缴费。
五、咨询电话
0713-7210466、0713-721143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蕲春县税务局
蕲春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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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程千责编丨梅益
平台总监丨刘明正
编审丨程小年 董硕
总编审丨童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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