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死过人的屋子不吉利,虽然我们知道现在都可以用科学理论来解释,但是仍然有一些事件是目前科学还无法去给予合理的证明的。有些凶宅里的诡异事件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走廊里时不时出现的白色身影,忽明忽灭的昏暗灯光,无人居住的房间传来的脚步声,年久失修的木门伴随着吱呀吱呀被人推开。随着尘封已久的门被推开,一段关于香港五大凶宅之一的往事浮现。
1984年,一对姐妹花在家中被人刺了数刀,尸体上可以说是体无完肤,血迹蔓延到了走廊,妹妹几乎身首异处,仅凭一丝血肉将头颅与躯干相连。而实施暴行的恶魔就是姐姐分手没多久的男朋友。
这个屋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人间炼狱一般的凶杀又是为了什么?
凶宅
荔景邨“凶宅”准确来说是在荔景邨乐景楼的3楼16室,它是香港著名的五大凶宅之一,其实死过人的房子有很多,但是真正能够被称为凶宅的则是少之又少。
能够成为凶宅的条件:一是因为这里发生过令人毛骨悚然的凶案,二就是因为这里经常发生一些灵异的事件。而荔景邨凶宅则是同时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可谓是凶中带煞。
“妈妈,为什么有人会在这个墙前摆水果和面包啊?”“这些你不该知道,别看了快走”。这样的对话经常在荔景邨3楼出现,因为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中元节,鬼门大开。
3楼这面墙背后则是人间地狱,里面住着两个无辜惨死的少女。住在乐景楼的住户私下说,他们有时会在半夜听到女孩子的哭声和尖叫声,此起彼伏,凄厉惊悚。
后来因为发生过凶杀案,房价降得非常低,自然有胆子大的人来这里居住,他们住进来的时候念着“都可以科学解释”,搬走的时候则是眼神惊恐“绝对有鬼,一定不干净”。
如果灵异事件发生一次是偶然,但是次数多了,就会产生恐慌,那段时间许多人都搬出了乐景楼,后来实在没有办法,物业将那间房子用水泥封了起来。
水泥封宅是有效果的,最起码住在附近的人图个心安,可是依然还是会邻居感觉有冤魂在附近游荡,于是每逢上元节就会有人将贡品摆在16室的墙壁前图心安。
3楼16室里的冤魂究竟是谁呢?她们又有什么怨气呢?
二、情事
冤魂是否真实存在我们暂且先不论,但是无辜冤死之人却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就在16室里。那是一对年轻的姐妹花,姐姐叫做梁雪诗,妹妹叫做梁雪雁。
梁雪诗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是个带有诗情画意的柔情女子,梁雪诗有个男朋友,是在上学的时候就认识的青梅竹马,这个男子叫做叶少文,用现在的话说这个叶少文就是个恋爱脑。
叶少文对梁雪诗的爱意是浓得要溢出来,而占有欲也是如此,他不允许梁雪诗和任何男人有接触,甚至看到梁雪诗和别的男人说话,他都会吃醋生气,梁雪诗虽然不自在,但是她劝自己这是叶少文太在乎了。
后来两人毕业,梁雪诗进入了事业单位成了公务员,叶少文则是选择当警察,在他看来警察意味着地位意味着他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这个想法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很快意外就出现了,也是因为这件事让两个相爱的人之间产生了隔阂。
梁雪诗长相温婉大方,并且还有着体面的工作,身边自然有许多追求者,有的在知道梁雪诗有男友之后就会立马放弃避嫌,有的则是虽然死心但还是以朋友相处。
梁雪诗身边就有这样一位追求过自己的男子,叶少文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居然将那名男子暴打了一顿,甚至差点将人重伤。梁雪诗看着拳头上沾满鲜血的叶少文,心里也产生了恐惧。
后来叶少文因为工作上的严重错误被警方辞退,然而让他更头疼的是梁雪诗也在这个时候跟他提出了分手。梁雪诗从细节中看到了叶少文的暴力倾向,她决定趁两人还年轻,早点分开及时止损。
梁雪诗的这个决定,妹妹梁雪雁是举双手双脚赞同的,她早就看不惯叶少文了,从第一次见面,妹妹就觉得他是个暴躁狠戾的人,她一直劝姐姐擦亮眼睛,这个叶少文不是什么好人。
即便叶少文多么卑微的挽留,始终挽留不住梁雪诗,两人分手了。本以为从此之后两人再无瓜葛,直到1983年,梁雪诗的父亲去世,留下了孤儿寡母的三人。
办葬礼是十分麻烦的,尤其是一些体力活还有宴请的时候,需要男人作为顶梁柱,可是母亲杨慧群只有她们两个女儿,有时候操持葬礼感觉力不从心,就在这时叶少文带着他的兄弟来了。
叶少文重活累活都亲自办,将梁雪诗父亲的葬礼操办得十分体面,还一直照顾着梁雪诗的情绪,是不是安慰着失去父亲的梁雪诗,于是她心软了,在葬礼之后,两人又再次走到了一起。
只是叶少文的温柔体贴都是假象,他知道梁雪诗心软,所以在她最脆弱的时候趁虚而入。面具迟早会有摘下来的一天,而叶少文再次暴露本性就是将梁雪诗的妹妹梁雪雁打伤。
梁雪雁本来就看不惯叶少文,两人有天发生了争吵,叶少文一怒之下将梁雪雁打得牙齿都掉了。梁雪诗看着妹妹才开始后悔,她再次与叶少文断绝了来往。
三、冤魂
直到1984年5月5日,梁雪诗的母亲杨慧群接到了叶少文的电话,“雪诗出事了,现在在医院,你们快来。”杨慧群虽然知道叶少文的恶劣行为,但是事关女儿安危,她觉得叶少文不会骗她。
于是带着小女儿赶到了医院,可谁知到了医院找遍了所有的病房却压根看不到梁雪诗的身影,这时梁雪雁一拍脑袋:“坏了,他的目标是姐姐”,于是母女二人又赶快赶回了家。
一进门就看到了梁雪诗垂着头坐在椅子上,而她并非自愿,是被绳子结结实实绑在了上面,上半身不着寸缕,嘴里塞着毛巾,一看就是被折磨了,而做这一切的就是叶少文。
杨慧群抱着女儿痛哭,但是当时社会风气保守,这种事情自然是能藏就藏,所以就没有报警。可是他们的纵容却让叶少文再次有了可乘之机。
5月9号这天,叶少文来到了乐景楼的3楼16室,他跪在门口声泪俱下求梁雪诗复合,可是梁雪诗现在对他只有恐惧和仇恨,这时杨慧群回来了,叶少文拿刀胁迫姐妹俩开门。
而这门一开,叶少文就变得彻底疯狂了,他先是死死掐住了梁雪诗的脖子,爱之深恨之切,叶少文不知是被爱还是恨冲昏了头脑。
梁雪雁见状就去掰叶少文的手,可谁知下一秒就觉得脖子前一阵冰凉,接着就看到了鲜血从自己的脖子前喷涌而出。叶少文对着梁雪雁的脖子一刀一刀发泄着怒气。
见梁雪雁没了动静,杀红了眼的叶少文开始将刀尖朝向了梁雪诗,不知道刺了多少刀。杨慧群被眼前景象吓傻,她躲进了厨房并且大声呼救,这才挽回了一条性命。
可惜梁雪诗梁雪雁两姐妹却年纪轻轻就命丧黄泉,她们一家的血甚至在走廊上拖出了一条长长的血痕。血迹会被清理,但是16室墙后面的罪恶则会永远被铭记。
叶少文最终被判了终身监禁,那么以我们现在的法律来分析一下叶少文的行为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
法律分析:
首先叶少文的故意杀人罪成立,叶少文剥夺了梁雪雁梁雪诗这对姐妹的生命。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主观上来判断,叶少文手持凶器劫持杨慧群,提前准备作案攻击可以看出叶少文是有目的有计划的行为,而他的目的就是致人死亡,所以其主观意愿符合故意杀人罪“故意”的定义。
从行为上来判断,叶少文杀害梁雪雁,目标就是其颈动脉,并且在梁雪雁死亡之后并没有停手,而是为了泄愤又向同一部位挥舞数刀。对待曾经的女友梁雪诗也是如此,可以说不仅仅是杀害更是虐杀。
从社会影响来判断,叶少文凶残的行为给当时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甚至在多年之后还留有恐慌,因此其行为之恶劣可以归纳为情节眼中,对其量刑也应该从重。
当时的香港已经废除了死刑,所以叶少文被终身监禁,我国法律对死刑的赋予是慎之又慎,但是一些穷凶极之徒,唯有死刑才能够起到惩罚和震慑的作用。
死刑的设置不是因为我们不尊重人权,而恰恰是因为我们对所有人的生命安全足够重视,所以才会设置死刑来震慑一些犯罪分子,停止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叶少文对杨慧群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杨慧群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也受了严重的伤害,叶少文的主要目标是梁氏姐妹,杨慧群则是用来威胁梁氏姐妹开门,杨慧群在受伤之后躲进了厨房,而叶少文也停止了犯罪行为。
叶少文应当数罪并罚,重罪累积之下,等待他的绝不止终身监禁。他将会以生命来为自己犯的错误赎罪,废除死刑,或许对他来说不是解脱,他将会在监狱中了却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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