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县医保局“四统一”对灌南县公立医疗机构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全面规范。
统一规范项目编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灌南县所有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对照江苏省医保局发布的《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杜绝“张冠李戴”。
统一实施映射赋码。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对照国家、省医保局贯标基准库,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统一对照,形成国家编码与省编码的精准映射,确保收费编码贯标一步到位,政策上下贯通,无缝衔接,全程匹配。
统一规范收费项目。要求灌南县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布的国家、省、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收费,并要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必须在医保部门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内选定编码及项目收费。各医疗机构若开展新医疗技术或新医疗活动需要收费的,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
统一匹配项目价格。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目录内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价格文件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须严格遵守价格公示、日费用清单制度等规定,切实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患者对其就医全过程价格信息的知情权。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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