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株洲市医保局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医保在支持积极生育中的作用,切实降低株洲育龄妇女生育成本,自2023年10月1日起,株洲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限额结算,其最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00元/人调整为单胎800元/人、多胎900元/人。产前检查费医保报销标准为目前长株潭三市最高标准,上调比率高达60%。
定期产检能持续监测各个阶段胎宝宝的生长发育情况,预先排查一些遗传性、先天性疾病和畸形,对实现优生有积极的作用。株洲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准妈妈们孕期到医院做常规产检的频次比以往都有所增加,以前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没有跟上现在的需求,通过提高标准能进一步减轻育龄妇女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株洲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群众有呼声,我们有回应。这次株洲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的上调,也是我们医保部门积极支持生育政策的又一有力措施。株洲医保部门将持续关注参保群众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医疗生育保险政策,有效保障参保人医疗生育保险待遇。”
来源丨红网
编辑丨刘跃辉 审核丨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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