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8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表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或非限购区域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相应区域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该通知自2023年9月19日起施行,现行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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