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谢志乐出生在广东的一个农村家庭,家里兄弟姐妹有很多,父母务农,家庭条件并不好,也负担不起兄弟姐妹几个读书。但是从小谢志乐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能依靠家里,家里帮不上他什么,于是刚一成年就决定出去闯一闯。
谢志乐来到香港,了解到这里有一个贩毒的帮派,他听别人说贩毒很赚钱,于是便参与其中。最开始谢志乐只是帮派底层一个小打手,渐渐旳,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一步步“升官”,没用几年就坐到“三把手”的位置上,大家都称他为“谢三哥”。
“谢三哥”的名号逐渐在江湖上流传开来,以至于后来成为谢志乐的“圈内代号”。香港警方发现他这一号人物后,专门成立一支调查组对谢志乐进行调查,等到准备逮捕他的活动准备的差不多时,谢志乐了解到了消息,潜逃到了加拿大。
在加拿大,谢志乐动用自己的人脉给自己搞了个加拿大的国籍,因此国内警方不再有资格逮捕他。在加拿大谢志乐不断发展自己的势力,研制很多新型毒品,成立了亚洲最大的犯罪集团。
在这里谢志乐生意越做越大,顶峰时期他的年收入可以达到700亿美元,曾经在赌场一夜豪掷4亿美元,但是这对谢志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钱在他眼里已经不算什么东西了。
1998年时,谢志乐准备前往美国做一笔大生意,当刚刚落地,就被美国警方逮捕,随后就将其送上法庭。可是在法庭上,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大毒枭长着一张十分和善的脸,谢志乐凭着自己慈眉善目的脸成功博取了法官的同情,最终只获刑十年。
但是谢志乐这么多年积攒的人脉早已经遍布全球,当然,他所在的地区也不例外,他与外部串通,成功将十年有期徒刑一步步减为六年,出狱后的谢志乐更加谨慎,一般不会与人接触,想要见他一面更是不知道得经过多少次搜身。
也是在这一次入狱后,谢志乐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暴露在大众视野之下,他清楚自己已经被国际警方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再次入狱。于是接下来的生意里,谢志乐不再露面,虽然他很少再接手这些事,但整个集团在他严苛的秩序管理下也是井井有条,运转自如。
2019年的时候,隐居幕后的谢志乐还是被警方发现,警方推断谢志乐有很大可能性就在台湾。最终通过多国警方的配合,谢志乐前往加拿大途中在荷兰转机时,被抓拿归案。
至此,谢志乐的“精彩人生”以牢狱之灾画上句号。
以案释法
大毒枭谢志乐应当被判以什么罪名?
谢志乐可能会构成贩卖毒品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从上文对案情的描述,很容易确定谢志乐满足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因此谢志乐构成贩卖毒品罪不需要过多解释。
根据我国《刑法》,“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根据上文对谢志乐成立犯罪集团描述,谢志乐的犯罪集团满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社会秩序等构成要件,而谢志乐作为背后主使者,同样构成这一要件,因此谢志乐的行为构成此项罪名。
关于谢志乐是否在从事违法活动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上文并没有过多描述,在此也不做具体分析。
结语
谢志乐的案件一经公布在网上迅速引起热议,不难看出谢志乐有着很灵活的思维,强大的组织管理能力,异于常人的社交天赋和非同一般的经商头脑。如果他将这浑身的本事用于正道之上,一定会大有作为,也会为社会作出巨大的贡献。
可是谢志乐走偏了路,这也在提醒着我们,要将能力用在正道之上,正义终将战胜邪恶,违反法律的道路走到头也是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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