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沂水警方发布通告
其侦办的
山东智慧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已依法移送
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通 告
沂水县公安局侦办的山东智慧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依法移送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警方正告山东智慧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高管、业务员及其他所有非法获利人员,一定要认清形势,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主动退还非法获利,否则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缴,对拒不退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请集资参与人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追缴的违法所得,统一汇入指定涉案资金账户:
账户名称:沂水县公安局
账 号:622840182748508566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县支行
联系人:吉警官13854961256
刘警官13665496199
沂水县公安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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