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在仍有冒名顶替,指鹿为马的事情发生,实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为了生活中面临的各种压力,很多为人父、为人母的都想着外出务工,这样的话挣的钱也多一些,但是有好处自然也有坏处,虽然出去挣的钱多,但是对家中的事务就没办法了。
而一旦家中出现问题,身处外地的他们往往会错过最佳的应对时期,很有可能家里出问题自己也不知道,这也是外出务工的人都在担忧的事情。
【案例摘要】
此次案件中的男子也是这样一位外出务工人员,而他出现的问题也是十分离奇,令人惊愕,原先,龚先生是一位长期的外出务工人员,一直在外面工作。
在外务工的期间,龚先生一直努力的工作,且对于自己不能陪在妻儿身边感到十分抱歉,每次回去都会十分珍惜和家人短暂相聚的时光。
妻子也知道他在外面不容易,对他表示体谅,而妻子如此对他,其实也让他在外工作有了更多的动力,每次想到家中的妻儿他都能够涌起力量。
谁能想到这次当他从外面回来后,自己的身份竟然已经被顶替,户口本上的名字没有改变,实际上却已经变成了别人,这可让龚先生直接愣了神。
案件开端
原先这次回家跟原先相比也没有什么变化,自己的妻儿也如同往常一样,龚先生也打算在家中待一段时间之后再外出打工,这次多在家中待一会,这也导致他和村民的交流多了起来。
在有一次跟村里的干部聊天说话的时候,村干部的无意提起让他满脸疑惑,据村干部跟他说的话可以知道,他老婆跟孩子把户口用到了别人的户头,最后获得了120平米的补偿房。
而龚先生想到了自己仍旧完好无损的房子,不由得再次追问,自己的房子还好好的,结果妻子领完拆迁款了?但是村干部还是笃定的表示这些村里都有记录。
明白有记录就证明确有其事,虽然自己家对这件事毫无所觉,但是事情已经发生在了眼前,在家中询问一番发觉之后发觉妻子也不知道这件事。
这也就是说他的”妻子”真的在房子还没拆迁的时候就把拆迁补偿房领走了,而这也让龚先生开始涌起一阵迷惑和震惊,立刻就来到了当地的相关部门查看那些记录。
在来到相关部门后,有关人员听说这些补偿出现问题也是将原先住房拆迁项目留下的一些资料拿了出来,而在一阵寻找后,也是顺利找到了有关龚先生的一则。
而根据手上的这些资料,他发觉自己的妻子之所以能够领取这笔补偿,是因为他的妻子还孩子直接摇身一变变成了同村邻居的妻儿,同时连二胎生育证都出现了。
要是真出现他妻儿跟别人跑就了他反而就不会来这里了,正是因为家里什么事情也没有加上也从来没有获得过什么补偿才会让他出现在这里。
可以说现在他是真的不知道其中的问题出现在哪里,这些消息毫无疑问都是假消息,但是这些假消息从哪里来?而且户口本上的信息也都能和他们原先的户口本对应上。
龚先生把手上的资料翻过来翻过去,然后向工作人员询问这其中的详情,认为是不是在这上面有什么误会,毕竟现在所谓的户口本出现的莫名其妙。
而面对干部疑惑的眼神,他自己都十分疑惑,因为他家并没有获得这些东西,自己的妻儿也很迷惑这东西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不过在他仔细看过之后,还是发觉了一些问题。
他发觉这个户口本复印件在双方照片上有一种割裂的感觉,于是龚先生翻开看了一下,这一下终于发觉了不同,那就是这个照片和信息不符合。
且后面的信息是直接复印拼接的,这根本就是一个假的户口本,就连这些婚姻信息都是假的,因为这些相关治理人员对这个人不太了解,但是他作为邻居可是很了解。
照片上的结婚男子龚某是一位精神方面有些问题的男子,从来没有传出什么结婚的消息,而在几年之前,龚先生因为一些事情把自己家的户口本复印件给了他。
而在办完事之后也没想太多,但是事件远远没有到此为止,邻居的弟弟将这些信息拼接了起来,并且拿着这些资料来到了相关部门。
原先在此时的相关部门有一个危房改造的项目,能够给这边的家庭进行重建款项的申请,而根据规定,为了计划当地的建设,这项计划也被快速的推进。
而当地的政府部门也需要统一的将这些钱款或者补偿房进行分配到位,其实这是一个好政策,毕竟在原有的地方存在危房这对于整个地区的形象后职能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情。
而将这些危房或者不符合时代进展的房屋和地产进行回收或者重建,也能有助于城市进展,比如将这些地方改建成写字楼或者重建成跟周围差不多的户型再行售卖。
而很多人也是主动去申请这一项目,因为获得的补偿并不少,很多人都挑选放弃这些危房或者旧房,去获得一套拆迁还建的房子就算获得一些拆迁款他们也可以自己去买其他的房子。
龚某的弟弟就是打着这个想法,申请了危房改造重建的事项,而借着龚先生的身份信息,经过村委会的审批后最后拿到了拆迁补偿。
而警方当即就介入了这起事件,通过当地的拆迁办联系龚某发觉已经联系不上,且发觉补偿的房屋已经被龚某以低价出售,人也找不到了。
以案释法
经过这件事后也为很多人带来了一定的警示,对于自己的身份信息一定不能马虎,轻易交给他人很可能会产生借用你的身份出现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希望大家也能够保持基本警惕。
由《刑法》第280条中对于伪造公文的规定,在依照国家要求在某些活动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如果当事人在申请过程中使用伪造或者盗用的身份信息或者说其他证明材料。
那么就需要依法执行拘役或者管制措施,同时还应该追回违法所得且处罚金,而如果构成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还必须依照处罚加重的规则执行。
此案件中的龚某弟弟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的手段去申请房屋重建,毫无疑问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必须依法惩戒,此外,龚某弟弟的行径还违反了《刑法》第280条的第二款。
因为龚某伪造材料使用的媒介是冒用他人身份来申请公共权益,根据规定,应该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特别是龚某的弟弟现在还处于逃脱罪责中,更是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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