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发布了一则有关帮信罪的调研报告,结合秦嘉泽律师团队近两年的经验,最容易被牵扯进帮信罪的群体,一般就是在寻找兼职的大学生,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风险意识而被骗,因此被公安传唤,有一些甚至毕业多年后还被在读大学区域的警方传唤调查,从而影响工作生活。更有甚者,被定位帮信罪,判处有期徒刑。
本文我们就报告中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主要是指《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帮信罪的方式
帮信罪案件类型以“两卡”(手机卡、银行卡)案件为主,占帮信罪案件总数的近八成,主要是集团头头租用、买大学生、未成年人、社会群体的手机卡、银行卡,或者以兼职的名义让其“跑分”,按照打入的金额、提取出的金额支付“工资”——通过这种方式犯罪嫌疑人可以将一笔来源不明的资金倒很多手,最终难以追查来源,大大增加电信诈骗犯罪的侦查难度。
在报告中,最高法还提出目前的帮信罪主要群体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特征明显,在这批人群卡极其容易被冻结后,犯罪组织现在将目光放在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身上,将其作为重点发展对象。
三、最高法关于涉及帮信罪是定罪量刑的重要考虑情节
帮信罪最大的问题,在于出借、有偿售卖电话卡、银行卡的行为在什么程度上才构成犯罪。
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和“情节严重”的认定,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区分,特殊群体的刑事政策掌握,行刑衔接的规则等。
四、最高法提示,会加重帮信罪有关电信诈骗犯罪的处罚,但是对于帮信罪要严管卡商,下游出售人员定罪量刑存在“放松”空间
第一,最高法指出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这是因为帮信罪的根源还是在电信网络诈骗中,帮信其实只是进一步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
第二,最高法还指出要综合考虑来定罪量刑,不仅仅依靠“两卡”数量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流水金额来认定是否构成“情节严重”,更加强调当事人是否实际知情电信网络诈骗并参与其中。
第三,最高还指出严惩卡商、卡头,对于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群体犯罪的从严惩处。
第四,因为目前帮信涉及到的未成年人、在校大学室群体很多,所以如果这部分群体经调查发现其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不打、主观恶性不高、人身危险性比较低,同时也有认罪悔罪等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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