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实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且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行为处罚的规定。
夏日炎炎,如今距离调理实施已经过了三个月,城中村电费是否还存在加价现象?租客期待的按目录电价收费是否已经实现?
近日,南沙区榄核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多个市民反映,他们实际被收取的电费并非广州夏季最高档电费0.88元/度,而是一度电收1.5元。
据了解,个别房东则想出新的计算方式来消解政策,将之前收取的1.5元电费拆分成两项,一项按照目录电价收取,另一项收费名目变更为损耗费、维护费等,跟随电表度数收取费用。主打一个“换汤不换药””。
镇热线中心接到市民诉求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发现涉事房东确实存在不规范收取电费的现象。
执法人员现场发放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广州市供用电条例》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告知书,要求房东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做好电费收费公示,妥善处理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问题,不得通过电费加价方式获利,涉事房东均表示会配合整改。
对通过代收电费、在非电网直供环节收费等形式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的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进行查处,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未落实电费收费公示的非电网直供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进行查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榄核镇热线中心提醒广大房东,切勿以身试法。
同时,榄核镇呼吁各位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对用电环节不合规收费行为进行举报,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靠谱的南沙买房咨询
来源:南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