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了多项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举措。
首先,对于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最高可贷额度将上浮20%。这一措施将有助于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同时也能够提高缴存人购房的贷款额度。
其次,针对新市民、青年人刚性购房需求,合肥市将支持在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将租房提取额与公积金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基数。这一措施将有助于缓解新市民和青年人的购房压力,同时也能够提高他们的购房能力。
此外,合肥市还将推出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提取事项“随心取”服务举措。将还贷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放宽至每月一次,缴存人在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已还贷款本息时可随时提取公积金。这一措施将有助于缓解缴存人的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的资金使用效率。
最后,合肥市还将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范围。将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提取政策的支持范围,放宽到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此外,缴存人每年可按不同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这一措施将有助于提高缴存人的住房生活质量,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家庭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缴存人,将按原政策执行。总之,这些优化措施将有助于提高缴存人的住房购买能力和住房生活质量,同时也能够促进合肥市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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