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在查案时,发现一条非常可疑的线索。医疗器械经销商陈某向某人民医院销售的直线加速器进口价是1500万元,但医院进价却达到了3520万元,超出了同期市场价格一倍还要多。专案组从医院了解到,该设备是在院长的坚持下购买的。最后查明,医院院长以借为名向经销商索贿1600余万元。
个别医务人员收取药品回扣和医疗器械的回扣,基本上不是什么秘密了。医药代表将特定药品送到医院,然后和医务人员商量好,医务人员的药方上,就会经常出现某种品牌的药品。当然了,特定药品是可以拿到回扣的。
对于医疗器械来说,选择什么品牌的设备,谁来供应设备,有些医务人员会进行“暗箱操作”。设备的价值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拿到多少回扣。一台设备回扣1600万,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据相关媒体披露,在早些时候,个别医务人员会简单粗暴的直接收取药品回扣。如今,随着国家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医药回扣变得隐蔽起来,变成了所谓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个别医院在举办学术会议时,会邀请医药企业进行赞助,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出于自身业务的长久考虑,是很难拒绝的。
当然了,企业是不会赔本赚吆喝的,这些回扣会变成高价药品、高价医疗服务,最终还是患者来买单。
医生收取回扣,不算犯罪吗?
有个别人可能觉得,医生收取药品回扣,属于市场经济的销售提成,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收受患者财物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将吊销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医疗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收取回扣,以受贿罪定罚。
2、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罚。
可以准确的说,医生收取回扣,属于犯罪。不管你在医院什么职务,只要非法收取回扣和财物,都可以依法按受贿罪来论处。
医药回扣不应该成为行业潜规则,不仅有违医生的职业道德,更让一些并不富裕的患者“雪上加霜”,承担了不必要的费用。医药回扣有必要进行“刮骨疗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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