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酒泉市民王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酒泉市和嘉峪关市两地车辆检测企业相互串通,联合大幅上调车辆检测费用。国办督查室收到留言后,及时核实并转交甘肃省政府核查办理。在甘肃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市场监管局的积极配合下,对此问题展开了立案查处工作。
经过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酒泉市、嘉峪关市机动车检测机构串通涨价问题属实。2022年12月,酒泉市9家、嘉峪关市7家机动车检测机构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视频会议等方式达成涨价协议,协议约定将每台机动车的检测收费标准上涨70元至220元不等。据统计,15家检测机构共检测车辆14567辆,多收价款181.28万元。
这一涨价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中经营者不得“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在督查推动下,酒泉市、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涉事检测机构全额退还多收的价款。目前,已经完成全部退款。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酒泉市、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对涉嫌串通涨价的检测机构分别立案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此次查处行动充分体现了对信用的高度重视和依法监管的决心。甘肃省政府督查室对问题线索的及时转办和全程跟踪督办,有效推动了涉案机构的严肃查处和违法所得的退还工作,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类似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坚决防止信用破坏和市场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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