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广西发改委印发《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共138个风电、光伏项目入选,总规模1672万千瓦。其中,
陆上风电项目:109个,装机容量约1347万千瓦;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9个,装机容量约326万千瓦。
1、项目并网时间要求
文件明确项目的并网时间要求:从建设方案发布之日起,
风电项目:要求9个月内申报核准,三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2026年7月底前);
光伏项目:要求两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2025年7月底前)。
2、项目储能配置要求
列入本方案的项目须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装机容量的20%和10%,原则上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储能设施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的,服务时间从项目并网之日计起。
3、项目保障小时数规定
根据《关于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广西风电、光伏超过等效上网电量的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暂定风电发电企业等效利用小时数为800小时,光伏发电企业等效利用小时数为500小时。
4、投资企业情况
初步统计,
16.72GW项目共由35家集团获得(联合体以牵头单位为准)。
国家电投、华电、国家能源集团、中广核、中能建、远景、华能等7家获得的规模均超过1GW,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广西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投资企业情况(单位: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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