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该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13日对山西汾西正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原煤筒仓东面露天堆放大量原煤约7000余吨,堆放面积约1000平方米,存在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和《山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对你公司处肆万贰仟元整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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