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莒南教体发布公布《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继续施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政策,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各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等方式进行招生。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今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继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审核、录取的方式,坚持招生工作全程网办。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直升的乡镇小学六年级学生除外),需由监护人登录“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县教体局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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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位供给,并严格按照要求控制班额,将班额控制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班额要求进行编班。
二、
时间安排
(一)平台报名时间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8:00—2023年8月5日18:00。
(二)学校审核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3日。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入户调查。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过程中,因证明材料不齐全等原因被招生学校驳回修改的,监护人要根据学校要求及时上传证明材料照片或到学校提供相关资料。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3日。
(四)新生报到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到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三、
招生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报名条件
(1)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具有六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适龄儿童少年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学校片区内户籍。
(4)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入住。
(5)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入学顺序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六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长短、自有房产购买时间长短、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高低为依据,依次录取,学位录取满额为止。
(1)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3)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4)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房产和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及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须在同一户口簿,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5)非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的。
(6)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房产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的房产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1日)。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①在莒南县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莒南县经商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时间。
(7)所需信息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1)(2)(3)(4)(5)类所需信息为: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不动产权证、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6)类(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信息为:①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莒南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莒南县务工人员,需持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在莒南县经商人员,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尽早办理,否则,会因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1)(2)(3)(4)(5)(6)类所涉及信息,完全由平台大数据对接调取回填的,不需要上传证件,直接提交报名;大数据对接不能调取回填的,监护人要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报名。
(8)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3.特殊情况认定
(1)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学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入学。
(2)自有房产已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需上传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照片。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入学学校,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4)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上传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证明材料照片。
(5)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
4.工作流程
在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跑腿”成果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升级完善“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符合大数据检验条件的,报名招生工作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咨询片区招生学校,招生学校须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申请,由县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报名城区学校,但未被审核通过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为: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入口”→城区学校→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入户调查)→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二)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乡镇小学招生入学
乡镇小学招生要坚持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招收片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各小学要按规定在本辖区内划片招生,要切实承担义务教育实施和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社区、村街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适龄儿童人数进行全面摸底,制定详细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确保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乡镇小学招生工作流程为: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入口”→乡镇学校→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入户调查)→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乡镇初中招生入学
今年乡镇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持续实行对口直升,即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对口直升到相应的乡镇初中学校。本乡镇只有1所初中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直升到本乡镇初中学校;本乡镇有2所初中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实行划片对口直升。各乡镇中心小学要认真整理辖区内所有六年级毕业学生信息,并于7月29日上午12:00之前将校长签字盖公章的《乡镇六年级毕业学生情况汇报》报基教股,同时将所有六年级毕业学生信息电子版发至基教股公务邮jnxjtjjcjyk@ly.shandong.cn。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要安排专人于7月29日下午6:00前在“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为片区内所有学生进行集体报名。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监护人无需再自行登录“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但监护人因自购房产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初中入学学校的,需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持购房合同、实际入住证明)等材料于7月30日至8月1日到所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初中学校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校长签字盖公章)于8月2日上午12:00前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基教股将其报名信息进行删除。报名信息删除后,其监护人可于8月2日下午2:00—8月5日下午6:00登录“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按房产等信息进行报名。十字路街道初中学校(莒南五中、莒南八中)招生入学工作暂不实行对口直升。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坚持“公民同招”规定要求,招生简章须向县教体局申报备案。招生工作要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擅自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县教体局。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学/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入口”→民办学校→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校→学校审核报名信息(需要实地核实的进行实地调查)→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四)特殊群体学生入学工作
1.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各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留守儿童信息,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要通过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全面消除留守儿童失学、辍学问题,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工作。各学校要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实行“零拒绝”“全覆盖”,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莒南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3.做好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坚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县教体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的随迁子女,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出现故意刁难、互相推诿的情况,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六)规范日常管理
1.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要求,新生入学后,初中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小学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任何学校违规抢注学籍、空挂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入学手续的学生在校就读。要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透露学生信息。
2.规范转学管理。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结合学位情况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县教体局审核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学生家长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3.规范延缓入学管理。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莒南县户籍适龄儿童,其家长须于2023年8月6日—2023年8月13日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学生申请延缓入学有关材料,包括:莒南县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6)、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合格后,由学校统一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为1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七)其他事宜
1.城区小学是指莒南一小、莒南二小、莒南三小、莒南四小、莒南五小、莒南六小、莒南八小;城区初中是指莒南五中、莒南六中、滨海中学、莒南七中、莒南八中。
2.今年莒南七小不招收一年级新生。
3.今年临沂实验中学临港校区(莒南县钢城实验学校)开始招收初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6个班,共300名学生。
4.根据莒南县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相关要求,莒南县第六小学今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招收男女足球运动员各10名,莒南六中在全县范围内招收男女足球运动员各10名;莒南七中在全县范围内招收男女手球运动员各10名;滨海中学在全县范围内招收男女羽毛球运动员各2名,男女乒乓球运动员各3名,田径运动员10名;莒南五中在全县范围内招收男篮球运动员10名,田径运动员10名,足球运动员10名;莒南八中在全县范围内招收女篮球运动员10名,男排球运动员10名。
四、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做好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将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的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
县教体局各相关科室股、各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特别要解决好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家庭困难学生入学问题。
(二)强化控辍保学
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生家长”、“县教体局—学校—班主任—学生”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实施控辍保学台账书面报告制度,深入推进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建档立卡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规范招生秩序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各级关于招生工作的纪律要求及《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严禁 十不得”纪律要求》,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通过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等;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不得组织教干教师对学校招生片区外学生生源情况进行摸底;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跨区域招生,不得违规争抢生源或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或变相“掐尖”(如以特长生招生名义)选生源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片区内符合入学要求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在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印发或宣传违背招生政策的招生简章,不得扰乱全县招生工作秩序;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收取教辅费等相关费用,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理转学,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宣传成绩排名和升学率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中考状元”“高分考生”等。县教体局将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四)实施阳光招生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对申请报名学生的信息进行认真比对审核,并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实地核对,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县教体局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取消所申报学校入学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同时,各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要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严禁外泄。
(五)做好宣传引导
县教体局印发《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问题解读说明》,并充分利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莒南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对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各招生学校也要切实提高认识,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时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工作流程及咨询方式和地点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切实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各城区小学严禁做出“在本校附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承诺,学校附属幼儿园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需通过“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学校按规定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录取。
(六)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是招生工作主体,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方案精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严禁 十不得”纪律要求》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县教体局建立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开展情况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同时把招生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对学校规范办学、综合督导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民办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罚。
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基教股,未尽事宜,请与县教体局基教股联系,工作日咨询电话:0539-7230767。招生期间,各义务教育学校均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如有招生等相关问题请与所在片区招生学校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有关问题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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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仍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建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2023年莒南县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如何报名?
答:今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一网通办”,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比对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监护人需下载“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并完成人脸识别认证,进入“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入学报名信息。任何学校不得通过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
3.网上报名时间是怎么安排的?家里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怎么办?
答: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8:00—2023年8月5日18:00。请各位家长务必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申请,由县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咨询所在片区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网上报名。
4.注册“爱山东”APP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下载“爱山东”APP后,家长进行实名注册。注意:(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本,如以户籍报名入学,则监护人(父母)任一方注册皆可;如以监护人房产报名入学,以房产所有人信息注册。(2)适龄儿童只与监护人一方(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籍本,如以户籍报名入学,以所在同一户籍监护人信息注册;如以监护人房产报名入学,以房产所有人信息注册,报名时将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拍照上传平台。(3)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入学,需经商、务工人员本人进行注册。(4)祖孙三代同户同居,优先选择房屋产权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注册人选。(5)户口为集体户,选择与儿童少年同一集体户的父亲或母亲注册。
5.网上填报信息时需注意什么?提交后,还能修改吗?
答:网上报名时,采集的信息主要有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居住证信息和工作信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填写此两项),各项信息要从上到下依次如实填写并点击保存,直至填报完成。信息提交前,可以修改,家长一定要于提交前检查到位,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再提交。提交时,平台会连续两次询问,均确认后,信息才会提交成功。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不能修改,请避免误操作。
6.网上报名时,家长需要上传证件吗?
答:网上报名时,所需信息完全由大数据接口调取回填的,不需要上传证件,按照步骤提交报名即可。大数据不能调取回填的,必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再按步骤提交报名。
7.网上报名时,怎样选择报名入口?
答:根据招生政策中对于报名学生的条件要求,招生平台报名学段分为小学和初中。报名入口分为一级入口和二级入口,分别为:①城区学校→城区房户一致;城区房户不一致,意愿按房产入学;城区房户不一致,意愿按户籍入学;祖孙三代同户同居;非城区户籍,城区有房;进城经商务工;优抚对象。②乡镇学校→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按房产入学;房户不一致,按户籍入学;外来经商务工;③民办学校。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入口进行报名。
8. 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答:招生平台大数据对接的监护人名下的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以下拉框形式展现。报名时,家长选择一个儿童(少年),选择后大数据自动调取该儿童(少年)信息。家长每次只能给一个儿童(少年)报名,报名完成后,在【我的报名】中点击【继续报名其他学生】即可。每个孩子的信息、审核及录取结果等都是独立的,互不干扰。
9.网上报名时,遇到操作问题应如何咨询?
答:家长网上报名时,如涉及“爱山东”实名认证、注册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解决;如涉及“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数据、报错等问题,请拨打所申报学校或县教体局基教股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由学校、县教体局汇总后反馈至平台技术人员,集中进行处理。
10.填报过程中,一直转圈、卡顿如何处理?
答:入学服务平台对接了户籍、不动产等大数据,对接调取数据时会有延迟,可能会导致页面出现不同情况的卡顿,另外,今年是生育政策调整后一年级入学需求相对往年增加的一年,报名人数较多,请耐心等待。同时,网上报名历时5天,家长可以避开报名高峰期。
11.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基本延续往年的片区范围,结合我县实际,仅对个别学校招生片区予以调整优化。临沂实验中学临港校区(莒南县钢城实验学校)初一年级计划招生,招生片区范围为:北疏港路以北,气脉山东路以西,厉家寨三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同时该片区不再划入莒南县临港实验中学招生片区。
12.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属片区的学校入学就读,并不一定是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教育部在有关文件中指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并非“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由于人口分布不均衡、学校布局设点无法完全规整,就近入学不可能以学校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目前,我县驻城学校招生片区划分主要根据学校规模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以道路为主划分。
13.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父母户口簿上,能否以父母房产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父母户口簿上,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或领养证等),方可以父母房产申请入学。
14.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少年,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片区学校入学的学龄儿童少年,须为莒南县城区学校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15.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答: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入学学校。
16.集体产权房产所有人的子女如何入学?
答: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网上报名时在相关界面登记入学信息。招生学校除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到所在村居(单位)对集体产权住宅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按照《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入学顺序依次录取。
17.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18.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已在城区购买房产,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基本原则,自有房产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所购买房产尚未建成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条件。此类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19.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已在城区购买房产且实际入住,但还未办理房权证,能否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自有房产已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权证(房产部门已有备案)的居民子女,可以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网上报名时需上传购买房产的全款票据、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照片。
20.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报名需要哪些条件?
答: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父母至少一方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持有莒南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在莒南县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数据查询结果为准。
21.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未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要求,莒南县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在我县申请入学。
2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答:依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凡符合条件的,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网上报名时,通过“优抚对象”入口报名。
23.孩子在城区小学附属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根据《2023年莒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城区小学不得做出“在本校附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承诺,学校附属幼儿园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需通过“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学校按规定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录取。
24.在莒南县城区购买房产,如何申请转入片区学校?
答: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结合学位情况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并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县教体局审核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25.孩子今年到了入学年龄,可以延缓一年入学吗?
答:《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检查证明,由学校统一报县教体局批准。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26.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监护人还需要通过平台进行报名吗?
答:今年乡镇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持续实行对口直升,即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对口直升到相应的乡镇初中学校。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整理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信息,通过“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集体报名,因此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监护人无需再自行登录“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但监护人因自购房产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初中入学学校的,需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持购房合同、实际入住证明)等材料于7月30日至8月1日到所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初中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于8月2日上午12:00前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基教股将其报名信息进行删除,8月2日下午2:00至8月5日下午6:00,其监护人可登录“临沂市莒南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按照房产等信息进行报名。十字路街道初中学校(莒南五中、莒南八中)招生入学工作暂不实行对口直升。
未尽事宜,请咨询所申报片区学校招生办公室,也可拨打县教体局基教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39-723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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