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六个月前,总部位于海德拉巴的Ind-Barath能源公司在近四年后与新买家JSW能源公司一起走出了破产和破产法(IBC)程序。根据IBC的时间表,这一过程本应耗时6个月,如果将诉讼因素考虑在内,则最多需要一年。结果同样令人失望,银行只收回了火电生产商5500亿卢比的欠款中的104.7亿卢比。印德巴拉斯也不例外。IBC半数以上的违约案件已经拖延了9个多月,没有得到任何解决。此外,金融债权人——主要是银行——通常只能收回一小部分已承认的债权。以Videocon Industries为例,赔偿额仅为5%左右。自这项改变游戏规则的法律于2016年生效以来,赔偿额的平均回收率为34%。
IBC的问题是什么?在该法颁布的第七年,它陷入了诉讼、新的解释、修正案(迄今为止多达84项)、利益相关者的挑战以及最高法院制定的新先例的迷宫之中。这与IBC的意图相去甚远,IBC的意图是重组并重振一家违约公司。根据S&A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Daizy Chawla的说法,IBC不仅被业务债权人或供应商用作恢复工具,而且被金融债权人用作恢复工具。
在成立之初,IBC的确取得了一些成功,通过对Essar Steel和Binani Cement的清算,银行家们获得了90%至100%的回报。自那以来,时代发生了变化。但解决问题所需的时间一直是个挑战。从技术上讲,IBC有严格的截止日期;例如,受理或驳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14天,提出索赔的时间为90天。SNG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拉杰什•纳拉因•古普塔表示:“法院如何在这些时间期限内纳入IBC程序是一个挑战。”
议会的季风会议预计会看到更多的法律修正案。“我们非常关注修改法律。法律非常成熟。参与者还不够成熟,无法执行法律。在完善法律之前,我们需要一些技能发展方面的举措,”安永印度金融服务负责人Abizer Diwanji建议道。专家们认为,除了修正案之外,IBC还需要意图、具有专业知识的法官、对银行体系的信任以及投资不良资产的投资者生态系统。怎么做呢?让我们来看看长期的解决方案。
两年前,当新冠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最大时,政府推出了一种更简单的打包破产模式。与法院驱动的IBC程序不同,这里允许贷方重组有压力的贷款。但这种模式并没有找到很多人接受,只有四家公司选择了它。shadul Amarchand Mangaldas & Co (SAM)的合伙人米沙表示:“预包装的设计相当复杂,涉及各种程序步骤以及NCLT(国家公司法法庭)的参与。”首先,它需要66%的贷款人同意。其次,如果有人理发,那就必须记录下来。这让银行家们紧张不安。Sarthak Advocates & Solicitors合伙人马尼•古普塔(Mani Gupta)表示:“人们也感到不安,尤其是公共部门的银行,因为在过去(ibc时代之前),商业决策受到了严格审查。”包装前的规定是由债务人控制,而不是由债权人控制的IBC。尽管如此,发起人担心预包装可能会变成一个全面的破产程序。例如,如果贷款人发现欺诈行为,公司违约,或者企业价值低于清算价值,金融债权人可以要求竞标。
发起人还担心瑞士的挑战条款,如果任何解决方案对经营性债权人(破产方欠钱的供应商)进行减值,就会触发该条款。JSA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阿什特•沙阿(Aashit Shah)表示:“预打包模式很复杂,因为它要求运营债权人获得全部价值,才能在不经过投标程序的情况下继续进行。”
在瑞士的挑战机制下,有一个公开的竞标过程。BDO重组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布鲁格什•阿明表示:“对失控的恐惧可能会推迟发起人对压力的早期认识,并推迟他们提前打包。”
专家建议,解决方案在于加强银行家的决策能力。SAM的Misha表示,如果有“评级机构或由外部专家组成的独立委员会的概念来认可打包前解决方案的商业可行性”,将会有所帮助。
Sarthak的Gupta建议政府——也许是银行监管机构印度储备银行——可以向银行家保证,如果重组是在商业框架内的,并且在商业上是合理的,没有人会质疑他们的商业智慧。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接下来是延误。根据IBC的规定,NCLT应在收到破产申请后14天内对违约的存在感到满意。但这通常会延长到几个月。“有时债权人会提出异议,法院也会受理这样的请愿,”一位律师说。通常要花很多时间来判断是否发生了违约。安永印度的Diwanji建议在印度储备银行大型信贷信息中央存储库(CRILC)的帮助下。目前,CRILC收集印度所有企业的信贷风险敞口。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NCLT的一名司法成员或一名技术成员可能在某一天坐在多达三个席位上,这使问题更加复杂。Sarthak的古普塔说:“由于这些裁决机构还在处理与并购、清盘、竞争委员会等有关的事务,因此需要将现有席位的数量增加三到四倍(目前有16个)。”此外,在任命NCLT法官方面也存在拖延。
此外,最高法院对Vidarbha Industries Power诉Axis Bank案的判决也对这一进程造成了影响,在该案中,贷款人对违约的电力公司启动了破产程序。2022年,最高法院裁定,NCLT和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NCLAT)错误地认为,如果公司债务人违约,必须根据IBC第7条提出启动解决程序的申请。最高法院表示,在第7(5)(a)条中使用“may”而不是“shall”一词表明它不是强制性条款。有鉴于此,裁决机构现在必须考虑公司债务人提出的反对加入NCLT的理由。BDO副合伙人萨洛尼•科塔里(Saloni Kothari)表示:“现在,不仅要证明违约,还要查明导致违约的环境。”
然而,今年早些时候,在M. Suresh Kumar Reddy诉Canara Bank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一旦确定违约,NCLT拒绝申请的自由裁量权有限。最高法院也经常设立新的先例。例如,在国家税务官员诉彩虹文件案中,其命令指出,IBC不应是第一求助对象,贷款人应首先尝试其他一切方法来解决问题。这导致NCLT的法官要求当事方首先尝试解决问题,如果他们在三到六个月内不能解决,就回到法庭。“需要有一个自动的过程。一旦贷款人或债权人证明违约,就应该毫不含糊地承认,”JSA Solicitors合伙人苏米特拉•马宗达(Soumitra Majumdar)表示。
IBC的初衷是赋予NCLT批准由贷方或债权人选择的决议的权力。“NCLT没有自由裁量权。它已经取得了管辖权,并开始在严格来说不应该的地方提出建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也有法官将最终判决保留数月的情况。另一位律师表示:“我们正在(因延误)摧毁(一家公司的)价值。”那么,解决方案是什么呢?一些人建议,如果一些NCLT法庭专门处理IBC案件,可能会更快地进入这一进程。也有人提议授权NCLT对无谓的挑战施加惩罚。
是否有现成的模板来避免延误?我们可以看看英国,它有一份紧急清单。“破产案件需要及时关注……我们能够在法庭外指定管理人,这意味着更少的延误,但我们也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紧急向破产法院求助,”总部位于英国的TLT印度集团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Kanika Kitchlu-Connolly表示。那么,这就是要走的路。
有一种观点认为,根据IBC,经营性债权人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Sarthak的古普塔表示:“在破产前夕一直支持违约公司的运营债权人,至少应该得到一些东西。”如果业务债权人的总会费超过未偿债务的10%,《企业法》确实规定其在债权人委员会中有一个席位。但是他们没有投票权。如果金融债权人遭受损失,这意味着业务债权人什么也得不到。JSA的沙阿表示:“政府正在考虑实行固定比例,以尽量减少诉讼,并促进处置计划的执行。”
第二,缺乏提交索赔的具体截止日期导致一些经营性债权人,特别是政府实体(税务机关和公用事业公司)没有按时提交索赔。2018年7月,IBC的一项修正案规定,自破产开始之日起90天内提交附有证明的索赔截止日期。然而,一些议员认为这不是强制性的,这将导致一个漫长的过程。然后是有担保债权人(有抵押品的贷款人)的问题。在文件案中,最高法院还裁定,政府当局应被视为有担保债权人。这个决定可能会严重削弱IBC框架。律师事务所Dhruve Liladhar & Co.的执行合伙人C.D. Mehta表示:“有担保债权人的担保将被稀释到无担保债权人(那些没有任何担保的贷款)被视为有担保的程度。”专家表示,官僚主义也是一个主要障碍,因为索赔不能按时提交。SAM的米沙说:“提高企业事务部(MCA)和印度破产和破产委员会(IBBI)的意识和宣传计划可能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政府正试图将经营性债权人的变现与清算价值挂钩。Edelweiss ARC的董事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R.K. Bansal表示:“金融债权人将获得清算价值,超过的部分将在有担保、无担保和运营债权人之间平均分配。”
第三,米沙说,人们需要进行彻底的经济研究,以确定在IBC下有多少公司的经营性债权人破产。她说:“仅仅基于忧虑就修改法律是不明智的。”
IBC框架不仅涵盖公司破产。2019年11月,非银行金融公司(nbfc)被纳入IBC。印度储备银行被赋予了提交破产申请的权力。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解决方案——皮拉马尔收购DHFL。2018年,针对房地产行业引入了单独的IBC流程。根据该计划,购房者将被视为金融债权人,前提是至少有100名购房者(占分配者的10%)聚集在一起。如今,房地产在所有被承认的案件中所占比例第二高,为29%,仅次于制造业(39%)。
在房地产中,一个项目的违约会触发针对整个业务的IBC流程,从而影响所有其他正在进行的项目。但专家表示,可能会有一项修正案引入项目明智的决议。针对公司债务人的项目型破产概念是由国家法审法的司法解释产生的。2020年2月,总部位于德里的Umang Realtech成为NCLAT允许项目破产的第一家房地产公司。今年5月,最高法院支持了Supertech的项目级决议。目前的IBC条款没有规定这种程序。
此外,由于利益相关者的多样性,房地产破产是一个棘手的命题。这包括地方当局,它们是关键的批准当局,但在有时限地分享有关项目信息方面不能受法院的指示。“我们必须确保地方当局在收到投标之前向解决方案专业人员(RP)提供所有项目级别的信息(包括批准和计划)。这将有助于RP评估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和成本,”ANAROCK Capital Advisors高级副总裁Aashiesh Agarwaal说。
一些人建议采用nbc式的房地产破产机制。房地产监管局(RERA)应该带头任命一名管理人,将公司带到IBC。但这并非没有问题。“RBI有60到70年的悠久历史,而RERA是针对各州的。它不像印度储备银行那样是一个中央集权的组织,因此让RERA领先可能并不容易,”S&A律师事务所的舒拉表示。
在IBC下,CoC是最高决策机构。最近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称,NCLT不能应用《行为准则》的商业思维。安永印度的迪万吉表示:“(准则)应该在行为和业绩方面设定最高水平的标准。”但是,领导CoC的金融债权人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接到有关解决方案的电话。例如,信实资本(Reliance Capital)的竞购战。2022年12月,Torrent集团出价8640亿卢比,成为出价最高的竞标者。但CoC后来决定进行另一轮竞标,Hinduja Group的一家实体成为出价最高的竞标者。这件事是在最高法院之前,因为激流已经挑战了第二次招标过程。一位RP表示:“世行的(金融债权人)方式不是基于规则,而是基于个案。”
此外,还有与发起人和竞标者竞标相关的挑战。Dhruve Liladhar的梅塔表示:“这类资产的估值需要与它们以前的发起人和所有者充分隔离,后者有时会利用代理人破坏竞标过程,或抬高估值。”
破产法学院是一个专门研究破产问题的独立机构,它为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全面的行为准则,其中包括金融债权人的作用和义务。有时,有担保的贷方中的少数债权人会受到不公平待遇。“关于有担保贷款机构的优先级,目前仍存在一些模糊性。瀑布机制没有被清楚地阐明。这种缺乏明确性的情况甚至延伸到了清算阶段。这些都需要整理出来;否则,有担保贷款和无担保贷款将变得平等,这将影响银行的贷款等,”雪绒花ARC的班萨尔说。瀑布机制定义了清算情况下的付款优先级,其中有担保的贷方首先获得付款,然后支付工资,其次是无担保的贷方,最后支付政府会费。
就目前而言,IBC正在逐渐成熟。让我们来看看英国的情况如何。TLT印度集团的Kitchlu-Connolly表示:“我们的《破产法》出台至今已有35年多了,但在英国,法院仍在审理有关某些关键条款解释的案件。”“最高法院已经通过了几项命令,并树立了新的先例。现在立法机关必须决定他们想要做什么样的修正或修改,”Dhruve Liladhar的梅塔说。SNG的古普塔表示:“我们现在必须专注于加强银行内部的治理和透明度,减少法庭诉讼的延误。”一些专家,如米沙,也指出了司法的法庭化。上诉首先向NCLAT上诉,然后再向最高法院上诉。但是最高法院的法官来自哪里呢?专家说,他们来自高等法院,他们没有处理过IBC的案件。
IBC是金融领域最大的改革之一。米沙说:“它的目的是促进债券市场,吸引外国投资,包括向印度公司提供贷款的外国基金。”但它目前的形式可能会吓跑潜在的投资者和贷款人。就像在宝莱坞,一切都是关于娱乐、娱乐、娱乐,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打了个比方说,在IBC下,一切都是关于时间、时间、时间。现在是时候采取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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