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此前的6月16日,该中心曾发布本次调整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如今一个多月过去,新政正式落地。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3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加大对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支持新市民、青年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时,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近6个月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发生断缴。
2.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10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3.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本市缴存职工贷款政策。
4.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可选择不同贷款期限。
四、《通知》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通知》适用于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五、《通知》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1.执行时间。《通知》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执行对象。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贷款按《通知》规定执行。
3.新老政策衔接。《通知》规定,贷款受理日期在2023年8月25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2023年8月25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职工或配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七、关键词
公积金贷款:包括纯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
八、《通知》推出了哪些惠民利民举措?
1.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根据我市相关政策,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相应由96万元提高至120万元;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申请贷款时的最低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由1年调整为6个月。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与本市缴存职工实行相同的贷款政策。
4.取消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期限相同的规定,便于职工申请组合贷款。
九、新旧政策的主要差异是什么?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为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和购买基本住房的支持力度,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办法》)进行修订。
二、《提取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和购房的支持力度,减轻租房支付租金和购买自有住房的压力。
三、《提取办法》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月实际租金。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房的,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
3.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房的,可按照不超过本人上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就支付的首付款和偿还的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提取办法》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提取办法》适用于租房和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五、《提取办法》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1.执行时间。《提取办法》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执行对象。职工租房、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提取申请按《提取办法》规定执行。
3.新老政策衔接。2023年8月25日(含当日)之后购房且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支付的首付款和偿还的贷款本息可按本办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日期以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日为准。
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职工及配偶有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提取、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按月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职工及配偶只能办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
七、关键词
新市民:指在办理提取手续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
青年人:指在办理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八、《提取办法》推出了哪些惠民利民举措?
1.调整了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限额,由月提取限额3000元调整为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2.统一了通过市场租房的月提取限额。将无租赁登记备案每月1500元、有租赁登记备案每月3000元的月提取限额统一调整为每月提取限额3000元。
3.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房的,可按照不超过本人上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4.将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只可就偿还的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和偿还的贷款本息都可提取。
九、新旧政策的主要差异是什么?
责编 蒋赛赛
制图 段博伟
检校 张小楠
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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