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
“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这句话不是谁凭空想象出来的。
暑假刚刚开始,最近就发生多起,触目惊心的学生溺水悲剧。
7月6日,湖北孝感,一名家长带孩子到河岸边玩耍,孩子落水后被冲走,不幸溺亡。
7月5日,浙江宁波,5名十六七岁的男孩结伴到水库游泳,其中3人不幸溺亡。
7月1日,广西南宁,一名8岁女孩为救同学不幸溺亡。
7月1日,浙江温州,1名4岁孩子不慎溺水,另一名15岁男孩跳水救人,最终4岁孩子被救起,救人男孩却溺水身亡。
6月30日,河北邯郸邯山区代召乡,三名小学生在河渠玩耍时溺亡。
6月28日,河南新乡,2名男孩在黄河边游玩时,不幸溺亡。
6月26日,福建南平,1名八岁男孩在蒲城县一家游泳馆溺亡。
6月24日,山东鄄城县,3名少年不慎溺水,一人成功获救,另外两人不幸身亡。
据公开报道
进入暑期以来,至少有25名学生溺水身亡!
令人痛心!
一条条逝去的生命
不断向我们发出最强警示:
不要让孩子去玩水!
不要让孩子结伴去游泳!
千万不要让孩子下水救人!
日前,教育部紧急通知:
坚决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随着暑期的临近和持续高温天气,学生野外游泳的行为增多。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和家长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履行好监护责任,全力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学校应该积极推行“1530”安全教育措施,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此外,在暑假前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发放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定期发布安全提示,督促家长履行好假期监护责任。
学校和家长应该共同教育学生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私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没有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没有安全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通过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履行,可以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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