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水财经社 鸢飞
最近,浙江地区的商业银行频频因合规问题吃到监管罚单。
7月1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浙江分局发布公示,浙江泰隆银行丽水分行被处以罚款8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贷后管控不到位,导致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后管控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股市;信贷资金由他人使用。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信贷资金违规使用,内控有疏漏
根据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分行上述三项违规行为违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审慎经营规则。
泰隆银行丽水分行的前两项违规行为都是由贷后管控不到位引起,导致流动资金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个人经营性贷款流入股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贷款支付后,贷款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贷款资金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可能会导致贷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或无法完全收回贷款,如此一来,银行面临较高的信贷风险。
泰隆银行丽水分行的第三项违规行为则是信贷资金由他人使用。
该行为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仅如此,信贷资金由他人使用,可能涉嫌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构成高利转贷罪。
深水财经社认为,从监管层认定的违规行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来看,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的内控和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5月12日,泰隆银行就曾因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一系列问题被台州银保监分局罚款高达210万元。
资产质量存隐患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成立于2006年,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黄岩市泰隆城市信用社。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是一家自创办起专注“服务小微企业、践行普惠”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拥有10000多名员工,400多家网点。
年报显示,2022年泰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48.34亿元,同比增长16.98%;实现归母净利润42.28亿元,同比增长19.56%。
资产规模方面,截至2022年底,泰隆银行资产总额3769.53亿元,同比增长20.56%;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2340.13亿元,同比增长18.29%;吸收存款总额2749.90亿元,同比增长25.25%。
从经营效益和资产规模来看,泰隆银行的成绩不可谓不优秀。
从资产质量来看,截至2022年底,泰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0.94%,拨备覆盖率为303.32%。单单从这两项指标来看,足以媲美上市城商行,对于像泰隆这样一家未上市的城商行来说,能达到这样的水平实属不易。
不过,深水财经社观察到,截至2022年底,该行的不良贷款余额22.08亿元,同比增长18.21%。其中,次级贷款余额10.14亿元,同比增长21.29%;可疑贷款余额5.28亿元,同比增长34.85%;损失贷款余额6.67亿元,同比增长4.04%。
来源:泰隆银行2022年报
根据贷款的分类标准,贷款可以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种为不良贷款。次级类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可疑类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损失类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
泰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快速增长的势头表明其资产质量仍然存在一定的隐患。
深水财经社认为,有果必有因,泰隆银行遭受监管处罚、资产质量存隐患等问题或许正是由于内控存漏洞和管理不善所造成。合规经营是商业银行生存的底线。泰隆银行应当完善内控体系,加强贷款流程管理,审慎经营。唯此,方能行稳致远。
(全球市值研究机构深水财经社独家发布,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