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传承”咨询
王女士曾经是现任老伴的保姆,随着两人相处以及了解的加深,日渐生情,萌生结为夫妻的想法。
两人都担心男方的子女反对这段婚事,便背着子女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两人仍旧生活在老伴名下的公租房内。
谁知,老两口结婚没多久就迎来一个好消息,这套公租房要拆迁了,而且还可以获得两套安置房和一笔补偿款。此时,男方的子女已经获知两人领证结婚的消息,对于安置房以及补偿款的权益,子女均认为与王女士没有关系。为此,王女士特意来到“帮传承”进行咨询,希望律师能给出专业的解答。
帮传承律师专业解答
律师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表示,对于是否有王女士的权益,需要看拆迁时是否考虑到同住人的因素。
在很多地方,拆迁安置房是以拆迁房子的面积为依据来进行核算给与相应的补偿,并没有考虑到同住人的情况,如果是这样的安置政策,那么拆迁安置房属于公租房承租人一人所有,王女士不享有拆迁利益。
但是,如果在拆迁时,考虑到王女士作为配偶以及同住人的因素,那么拆迁安置房的价值便超出了公租房的价值,王女士也自然会享有相应的拆迁利益。
律师提示:
律师表示,即便王女士现在不享有安置房的权益,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她作为老伴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仍旧可以在老伴去世后,主张自己的继承权。但是,如果老伴在生前留下遗嘱,对自己名下的房产以及财产进行处置,则需要依据遗嘱来进行继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