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嫂被小叔子强奸?小叔子:我早晚会杀了这个女人!这样罔顾伦理道德的乱伦事件究竟为何发生?
小叔子为什么会敢在亲哥哥家里强奸嫂子?是色心大起还是早有预谋?一次不轨之事造成了一桩桩的悲剧。
被抓判刑之后仍不悔改,蓄意杀害报复嫂子,同乡见义勇为被残忍杀害,这其中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又有怎样的隐情呢?
性格诡异喝多耍酒疯,色心大起强奸亲嫂嫂
1996年6月28日中午,田龙在家附近的酒馆里面喝酒,他自小就性格怪异,大家都不愿意跟他交流,就连他的亲哥哥田军也是很少和他相处。
酒过三巡之后,田龙就开始耍起了酒疯,在酒馆大撒怨气,把老板的桌椅都推倒了,老板虽是气愤,但也是不敢惹他,赶紧让他离开了。
他醉醺醺的从酒馆里出来,往家里的方向走,经过哥哥家的时候他看到了十分貌美的大嫂李玲。
因为正是夏天,那个时候家里条件都不好,也没什么解暑用的电器,李玲便穿的很是凉爽,坐在椅子上扇扇子。
李玲对田龙这个性格诡异的小叔子并没有疏远,一直都是非常的照顾他,看到田龙从自家门口要进来,李玲马上就让他进来了。
只是让李玲没想到的是,她的一个好心的行为,会导致后患无穷,给她带去侮辱甚至是杀身之祸。
田龙满身酒气的进了哥嫂家,便开始四处打量,对嫂子李玲问道:“嫂子,就你自己在家吗,我哥呢?”
李玲以为田龙是来找丈夫的,便说丈夫田军这几天出门干活去了没在家里,让他过几天再来。
只是听了这话的田龙不仅没有离开,反而是用色迷眯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大嫂李玲,看着小叔子那不怀好意的眼神,李玲有些慌了。
她赶紧说自己还有家务活要干,让田龙先回家去,令人奇怪的是,田龙竟然爽快的答应了,转过身来要向门口走去。
看着田龙往门外走,李玲的担心慢慢的散去,只是她刚转过身去想歇会,田龙就把门关上整个人扑向了她,并且对她上下其手。
这让李玲很是惊恐,她手脚并用的奋力挣扎,大声呼喊,田龙害怕把邻居引过来,捂住了李玲的嘴,将刀架在了李玲的脖子上。
他恶狠狠的对李玲说道:“别再喊了,没有人会听到的,再出声音我就杀了你。”感受着脖子上若隐若现的疼痛,李玲点了点头再也不敢挣扎。
看着李玲不再挣扎了,田龙慢慢放开了捂着李玲嘴的手,但是却没有放下架在李玲脖子上的刀。
面对这样的情形,李玲带着哭腔说道:“求你了,别杀我,只要能放过我,你想干什么都行。”
得到了想要的回答,田龙这才放下了手里的刀,随后他强奸了大嫂李玲,恶行结束后,他看着哭哭啼啼的李玲,一把将人拽过来威胁她不准告诉亲哥田军。
听着李玲不说话,田龙便再次拿起刀架在了李玲脖子上,对李玲说如果敢把这件事说出去就杀了李玲全家。
被小叔子强奸了,这样的事情让李玲觉得很是屈辱,对不起丈夫,内心更是痛苦万分。
在这之后,田龙更是肆无忌惮,多次趁哥哥田军不在家欺辱大嫂李玲,时间一长,李玲再也受不了身体和内心的双重折磨。
李玲报了警,并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丈夫田军,田军一听老婆竟受此等侮辱,顿时怒火中烧去找田龙这个混蛋算账。
被大哥教训过后,田龙没有丝毫悔改之意,居然认为大嫂不该揭发他,他越想越气,于是就拿起家里的刀冲到大嫂家要杀了她。
还好警察及时赶到,要不然悲剧就酿成了。
1996年9月10日,田龙以强奸罪、故意杀人(未遂)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刑满出狱毫无悔改之心,同乡相助被残忍杀害
这九年的时间里,李玲和丈夫田军没有一日不过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之中,艰难痛苦的度日。
九年的牢狱生活过去,本以为田龙会有所醒悟,但是禽兽就是禽兽,终究成不了有礼义廉耻的人。
田龙回到家里,越想越气,觉得都是因为大嫂李玲报警自己才会蹲了九年的牢狱,自己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想到这,他马上就拿起来家里的菜刀从磨刀石上一直的磨,看着磨的差不多了,便把刀拿在了手里,来到了大哥家,要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杀了李玲。
2002年11月13日,正好赶上大哥田军不在家里,李玲一个人在房间里收拾家务的时候,田龙冲到了李玲家门口嚷着要杀了李玲。
丈夫田军没在家里,自己也没有办法,李玲只能从卧室的窗户里跑出去一直往外面跑,寻求其他人的帮助。
“救命啊”李玲边跑边喊,田龙拿着刀不停的在后面追,大有一种不杀了李玲不罢休的意思,李玲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救命。
跑着跑着,终于有人注意到了这里。与他们同村的刘铭富看到有人拿着刀追李玲,立刻就站在了李玲前面,刘铭富让田龙把刀放下,不要再做傻事了。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如今的田龙早就已经是被情绪冲昏了头脑,看着眼前说什么也不让开的刘铭富,田龙大声呵斥他不要多管闲事,要不就让她们一起死。
刘铭富没有害怕,依然帮着李玲和田龙对峙,此时失去理智的田龙狠狠地用刀刺向了刘铭富,刘铭富被捅数刀当场死亡。
出了人命并没有让田龙收敛,此时已经杀红了眼的的田龙追上大嫂李玲之后,便对其身体众多部分接连捅了数刀。
如果不是同乡的人及时赶到,怕是李玲也就当场被捅死了,在村民们的帮助下,李玲侥幸活了下来。
只是,她的同乡刘铭富实在是无以回生,死在了田龙这个禽兽的手里。
发生了这样的案件,田龙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于是收拾着所有的钱财逃离了这里,跑到了外地去。
逃跑20年终于被抓捕,同乡见义勇为被表彰
警方收到报案之后,立刻展开了对他的抓捕,并且下达了通缉令。但是,这一抓就是二十年。
2022年,警方终于在一个出租屋里找到了田龙。此时的他虽然害怕,但却还是丝毫没有悔过之心,他仍然痛恨大嫂,甚至在警方面前对她破口大骂。
面对着毫无悔意,心理扭曲的田龙,警察并没有多说什么,直接把田龙一案上诉到了法院。
2022年11月15日,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田龙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终于抓到了田龙,并且让他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这让李玲一家人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也让刘铭富的家人觉得多年的恨有了发泄。
在同乡刘铭富死后,李玲一家人觉得心里很是对不起他,毕竟如果不是因为帮助李玲,刘铭富也不会遭此横祸。
村里人都很同情刘家人,于是她们便一起找到相关部门申请,看能不能为刘铭富争取到“见义勇为”的表彰,也算是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最终,在众人的努力之下,相关部门了解到了这件事情。只要知道这件事的,没有不感动和不怜惜的,于是就同意了乡亲们的申请。
2004年12月,他获得了云南省政府授予的“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而刘铭富的死则是让这个家庭成员众多,生活本就艰难的家庭的生活雪上加霜,虽然政府会给一些钱,但是这样微薄的补偿实在是难以支撑起一个家庭。
家里的顶梁柱去世了,刘铭富的家庭不堪重负,他的家人起诉了田龙并且索要132万的赔偿金。
对于这个诉求,法律做出了认可,并且正式立案,只是田龙是赔偿不了了,所以这笔赔偿金转为了田军和李玲赔偿。
对于132万的赔偿金,李玲表示刘铭富的死是因为自己,多年来,她们一家人都十分感念刘铭富的恩德。
能够给其家人一些经济上的补偿,也是应该的,她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去给刘铭富的家人提供帮助。
在这件事情里,李玲和刘铭富都是受害者,但好在行凶者田龙得到了应受的惩罚,还了她们一个公道。
法律分析
1. 田龙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应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反抗、拒绝的表示,还应考虑妇女是否能够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于反抗等情况。
本案中的田龙持带凶器进入王李玲家中,整个过程中一直在言语恐吓,扬言“小心我捅死你”。
而被害人李玲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面对一个携带凶器的中年男人,由于害怕死亡,
其说出“只要你不杀我,干什么都行”的话,完全是因为嫌疑人一直在恐吓她,而并非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
田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迫妇女与他发生性关系,综上,田龙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2.王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在本案中,田龙此人性格诡异,尤其是坐了9年牢出来之后,他对社会感到不满和仇恨,直接放话一定会杀了嫂子李玲。
他在追赶李玲的过程中,残忍杀害了刘铭富,后又对李玲捅上数刀,作案之后,丝毫没有悔过之心,主观恶性极大,影响极其恶劣。
综上,田龙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2. 法院最终对田龙判处死刑合理吗?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结合本案来看,田龙对嫂子李玲实施强奸行为,出狱后后又拿菜刀要杀了李玲,在争执中他杀了刘铭富并对李玲捅上数刀。
田龙违背李玲本人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被判处了9年有期徒刑。
同时,出狱之后,田龙故意杀害刘铭富,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所以法院判处田龙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合理。
结语
造成这样的悲剧与田龙本身诡异的性格脱不了关系,在生活中,我们要注意自己的性格塑造,形成健康的,良好的性格。
在生活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路见不平之事,我们都想做一个勇敢的人帮助弱小之人,但是在为别人不平之时,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做错了事情,要勇于承担自己的错误,主动的去改正自己的错误,不要误入歧途,让自己走投无路,最后只能让法律去制裁。
同时,我们要做一个有德之人,不要去做对社会不利,违反法律的无德之事,要多多帮助别人,积极的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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