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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条让人心情无比沉重的热搜。
7月10日,广东廉江一家幼儿园里发生了惨重命案,造成6死1伤。
早上7点40分,正好是孩子们入园开始一天学习的时间,一男子却突然冲进幼儿园,手持凶器疯狂作案。
只见他手持菜刀,见人就刺,对现场的老师、家长和孩子疯狂砍杀。
由于事发突然,所有人都吓得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而且现场并没有安保人员。
一位女老师勇敢冲上前抢夺凶器,却还是挡不住他的凶残,造成了1名教师、2名家长和3个孩子的死亡,以及1人重伤。
最后,还是两名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一起挺身而出,扑倒凶手后抢下了凶器,才避免了更多的伤亡。
没多久,警方也赶到了现场,将凶手抓获归案。
然而,死伤已经产生,案发现场6死1伤的画面,实在令人揪心。
警方也迅速发布了公告,犯罪嫌疑人吴某杰,25岁,廉江本地人,案件仍在侦办中。
而在网上,已经有知情人透露,凶手行凶的原因,是他家孩子被死者之一开车撞到了,但一直没有谈妥赔偿,导致凶手满腹怨气,进而做出了报复社会的举动。
不管这个动机是真是假,在我看来,一个成年人挟私报复无辜的人,在幼儿园里穷凶极恶,那他就应该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永远被人所唾弃才对。
但舆论的走向,并非完全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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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幼儿园6死1伤的案件发生后,迅速引起了民众的关注。
但总有一些人,脑回路特别清奇。
有人说,仅仅25岁就报复社会,因为什么呢?
有人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只关注他的犯罪动机,其他概不关心。
还有人说,这是社会问题,是残酷的现实击穿了很多人的生活底线。
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在为凶手行凶寻找可解释的借口。
他们丝毫不知道,共情凶手无异于助长罪犯的气焰,简直和西方“白左圣母婊”没什么区别。
在有的人眼里,一个人只有受到了足够多的委屈,才会做出伤天害理的暴行,而这样的暴行是应该被谅解的。
有一些人还用“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规劝别人理解犯罪分子的苦衷。
一句原本好好的话,用在这里不仅违和,而且伪善至极。
我可以同情凶手孩子被撞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遭遇,但绝不认可他由此报复无辜之人的行为。
中国人向来讲究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谁欺压你,你要报复也应该选中人才对。
但他却把刀尖刺向无辜之人,杀害比他更弱的妇幼老弱。
这是完完全全地丧失人性,是一个懦夫色厉内荏之举,站在了所有人的对立面,不配得到一丝一毫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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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社会上时不时便有犯罪分子闯进校园进行无差别攻击的案件,每一次都会造成重大死伤。
比如2022年8月,在江西一凶手闯进幼儿园行凶,造成3死6伤的惨案。
2018年4月,在陕西榆林米脂县,一凶手在中学放学时冲进学生人群里,无差别行凶,导致9死11伤的惨重伤亡。
2011年9月,在河南郑州,也是一名凶手冲进幼儿园报复,造成6人死亡。
看似和谐平静的校园,实际上暗中都面临着不小的风险。
因为校园里都是年幼的孩子,和文质彬彬的老师,尤其是幼儿园,里面都是几岁的孩子,老师也大多是力量弱小的女性,更加缺乏逃避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可在一些反社会的人眼里,这就是行凶报复的最佳场所,一旦有歹徒盯上,必将造成非常惨重的伤亡。
近年来,也看到有些地方会在学校上下学时间,安排民警到校园门口执勤,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我们也希望更多地方,能把类似的方法考虑进来,真正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
除此之外,必须加强对类似伤及无辜事件的打击,绝不允许任何一个冲进校园作案的犯罪分子,有被轻赦的可能。
因此,针对有些专家鼓吹“废除死刑”,我们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理由很简单,法律必须捍卫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有行使反击和获得补偿的权利。
行凶者胆敢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金钱、自由乃至生命的代价。
可一旦废除死刑,也就意味着受害者及家属的权利公然受到侵犯,也意味着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用最小的代价,去做最大的恶。
这不是社会的进步,反而是文明的倒退。
凶手不值得同情。
恶魔也不需要被感化。
我们需要做的,是站在受害者及家属的角度,给予他们尽可能多的赔偿和安慰,这才是真正的公平和正义。
至于泯灭人性的凶手,必然要进行严惩才是正途。
造成这次廉江幼儿园6死1伤的凶手吴某杰,结局已经毋庸置疑,等待他的是生命的终极审判,也只有早日给他应有的制裁,才是对受害者家庭最大的告慰。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这就是法律的终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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