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沈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过项目申报、计划下达、标准起草等环节,沈阳天浆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已完成《地理标志产品 老龙口白酒》标准起草工作,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30日(7月4日-8月2日)内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联系单位: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
邮政编码:110000
联 系 人:沈志超
联系电话:024-22721474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 老龙口白酒-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x
来源|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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