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母亲派出所蹊跷死亡官方通报,女儿持续喊冤,硬刚联合调查组
母亲派出所蹊跷死亡,联合调查组通报滴水不漏近日一女子接二连三的在网络平台上为其母亲喊冤,称自己的母亲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后死亡,并且质疑是公安机关涉嫌刑讯逼供导致自己的母亲死亡。
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女子爆料称:
6月14日,10点19分,母亲赵某走进观音桥派出所门口,由自己亲自送至派出所门口。
10点28分,母亲赵某离开派出所,在民警陪同下前往医院做体检。
11点9分,母亲赵某体检完后,重新返回派出所。
15点17分,医院120救护人员到达派出所对母亲赵某进行抢救。
15点31分,母亲赵某被抬出派出所,送上救护车,并表明当时母亲已不省人事,身上无任何抢救设备,比如呼吸机等仪器,并无法判定此事母亲是否还有生命体征。
16点06分,派出所通知女子前往医院。
女子到医院后,发现母亲已无生命体征,并发现母亲身上有伤痕。
在6月16日,女子前往派出所询问母亲为何死亡,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是,其母亲具体因为什么原因去世,需要等待调查结果才能给出,并表示没有同步录音录像,没有执法记录仪影像资料。
该女子对其母亲在派出所接受询问的过程表示了质疑。怀疑自己的母亲赵某被刑讯逼供。看到这,我就在想,这都什么年代了,刑讯逼供的事怎么还能发生,但是网上已经炸了锅,也正因如此,才引发了各大网友的热议。
貌似产生了舆论一边倒,并且舆论一边倒所带来的影响真的和滚雪球一样,是越滚越大。
此事情况还算好些,质疑的原因无非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女子的母亲赵某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死亡,但确实是在派出所内被抬上了救护车。
2.女子得到通知,赶到慈利县中医院后,发现母亲赵某已无生命体征,并且发现母亲身体有伤痕。
3.派出所表示无同步录音录像,无执法记录仪等影像资料。
换做任何一个人,遇到这种情况,不得不产生质疑,假如真如派出所所说,第三个原因无审讯嫌疑人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单凭这一点,作为执法部门,你如何解释,公信力何在?
随后女子的不断爆料更是让大众细思极恐!
6月20日凌晨1:16分至1:18分,女子连发两条视频,女子直指派出所强行抢尸,还通知家属要强行尸检。
看到这一点,不免让人胡思乱想,假如和派出所没关系,你需要抢尸吗?你抢尸的原因何在?是怕家属通过第三方机构去尸检吗?还是事情本身就存在隐情?
随着事态的发展,随着广大网友带有批判性情绪的高涨,在6月20日,由当地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通过联合调查组的通报,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56岁死者赵某是因为容留、介绍卖淫犯罪,主动到慈利县公安局观音桥派出所投案。
2、其死因是在等候讯问期间上厕所途中突然倒地,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恶性心律失常导致心源性猝死。
按照联合调查组的通报来看,说白了,赵某死亡是一件很偶然的巧合事件。
仔细来看这篇通报,可以说官方的通报是滴水不漏,是等候讯问期间,上厕所途中倒地死亡,那意思就是讯问还没有开始,那和我派出所就没有什么关系!紧接着说是在上厕所途中,如果是在厕所里面,厕所里怎么能有监控?出事不在办公区,不在办公区,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有监控,这监控都没有,你还能问出什么问题?可以说这份通报是滴水不漏!
随着通告的发出,更是引起了女子的强烈不满。6月20日女子连续发视频硬刚调查组。
女子的不满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原因:
一、7:54分,女子公开了母亲赵某工作的地方,表示母亲工作的整个门面是透明化的,门都没有,怎么能实现容留卖淫?怀疑是为了坐实母亲的罪名,才发生了最后的事,并且指出:如果母亲赵某是在在厕所摔倒,那为什么母亲不是在厕所门口抬走,而且母亲身上的伤痕又该作何解释?
二、8:41分,女子借用了情况通报图片,连续发问:当初派出所已经回复,没有同步录音视频监控录像,那么联合调查组是根据什么来认定,母亲是上厕所途中突然倒地的?联合调查组的依据是什么?联合调查组所有的对内对外信息都应该是调查结论或调查进展,不能是一面之词!
三、9:03分,女子发视频继续质问,如果母亲是突发性死亡,那么嘴角为什么有伤?那么面部为何有明显勒痕?法医做尸检时,为何我母亲全身多处软组织红肿青紫?这该作何解释,女子还质疑救护人员对待工作不认真。
四、11:06分,女子再次对调查组《情况通报》发出回应,剑指调查组疑似回避事实,同时对于自己母亲的死因提出反对意见。
五、12:39分,女子再详细拍摄了母亲门面内部结构,分为三个部分:前台,工作区,厨房及卫生间。其言辞凿凿指出:母亲工作的地方就是通透性的,如何发生收留卖淫事件?
六、15:26分,女子接着发视频指出:讯问四个小时的视频不公布,尸检意义何在?女子认为应该先调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才能进行强制尸检。
七、15:50分,女子针对慈利县公安局发出五条疑问,质问对方审讯前后各种操作是否合情合理合规合法?
八、17:06分,女子再次十问官方通告,并义正言辞指出:事发六天才发第一时间通告,相关部门做事就是如此“效率”?为何官方通告避重就轻,不给出完整视频?是有意为之?还是另有隐情?
通过这件事,我们不免想到,按照女子所说,母亲赵某身上的伤,通过法医尸检后能得出结果,是其母亲事前伤还是事后伤,假如是事后伤,那你派出所难逃责任!
从事件发生到联合调查组深夜发通告,六天的时间,并且还不是通告最终结果,这工作效率也是让人不免胡思乱想!
是不是可以要求跨省办案,跨省尸检?
最近这样的事件是真的不少,记者被打,鼠头鸭脖事件,哪一件事不是发生之后闹的沸沸扬扬,关键是当地相关单位没有及时正面的去处理问题,反而是避重就轻,非得等舆论在网上一边倒,看到影响一发不可收拾才出面解决,承认错误,最后啪啪打脸。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此办事,公信力何在?最后雪崩的是谁?
希望相关部门遇事能公正公平依法依规去处理,不要避重就轻,不要非得等到事情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才去公正,永远记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只是针对于老百姓,更是包括执法单位,包括有背景的人,都应一碗水端平,不能说对待执法部门,有背景的人,就网开一面,如果是那样,当地的公信力早晚会被磨灭掉!永远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广大网友们,我如果有观点表达不正确,请指出,我会反思改正,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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