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1)青0105执恢414号
申请执行人苏玉芳与被执行人逯启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标的为人民币403113元,因被执行人逯启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本案顺利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逯启洪,男,汉族,1975年1月7日生。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44号恒大名都21号楼1321室。公民身份号码:632123197501074958。
悬赏期限: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1日止。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执行到位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凡提供被执行人逯启洪财产线索并依据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3000元。两个以上提供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严禁提供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971-4561060(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王法官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 审|老梁
来 源|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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