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系统的举证、质证、答辩,条理清楚,详略得当,展现了过硬的能力素养和精神面貌。公诉人的出庭活动依法规范,指控有力,发表公诉意见法理情融合,取得了优良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在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召开了听庭评议会,认真填写《听庭评议表》,逐一发表评议意见,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证据审查推断、举证质证、答辩、庭审应变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参加观摩评议的年轻检察干警代表表示,参加此次听庭评议收获满满、感受深刻,公诉人杰出的出庭表现和对案件的准确把握都值得学习,同时发觉了自身的不足差距,明确了改进方向。
下一步,枣庄市检察院将继续扎实开展“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让公诉人在“听庭”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推动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指控、诉讼监督等能力,以队伍素能现代化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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