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绵阳骨科医院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投资金额:28.185万元
开标时间:2023-06-0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绵阳骨科医院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绵阳骨科医院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YDX-GZZXBX202302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本次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绵阳骨科医院智慧安防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涉及3套系统的对接开发、系统设备的安装及售后调测服务,项目预估含税金额约为281850.00元人民币。
1.1.1采购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人脸识别系统对接开发、一键报警系统对接开发、入侵报警系统对接开发、平台维护及对接、系统安装及售后调测服务、摄像头安装等。
★1.1.2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维保期限:终验后3年。★
★1.1.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人,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265896.22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2.1.1 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有效业绩: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系统设备或平台对接服务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2.1.3财务要求: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参选人成立时间在2020年以后的,按该参选人成立之日起计)。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7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19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参选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加本次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手 机:15110088656
邮 箱:zbgs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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