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边角料获悉李某与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日前公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令特斯拉支付李某2021年9月23日至2022年1月10日职业病危害岗位津贴1400元,2022年1月10日的工资192.53元,驳回李某要求特斯拉恢复劳动关系,以及支付其自2022年1月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工资请求。
天眼查App显示,2021年9月23日,李某入职特斯拉,任生产操作工,双方签订自2021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止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月基本工资为5583.33元,另有中夜班津贴、季度及年度奖金。
2022年1月10日,特斯拉向李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李某于1月4日早退,1月5日早退,1月8日迟到,1月8日早退,1月9日早退,李某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
李某辩称2022年1月4日起,特斯拉擅自将其工作时间延长至11.5小时,李某不同意坚持只工作8小时。且特斯拉只给李某每天30分钟的吃饭时间,没有休息时间,工作期间需要原告长某来回走动,员工的休息和睡眠时间严重不足,故认为特斯拉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行为。
李某自称岗位是在车身车间的车身调整组装区域,该区域所在的车间几乎是密闭的,很明显能闻到特殊的气味,有十几种化学和物理危害的因素,李某据此主张职业病危害岗位津贴。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工作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特斯拉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或工作特殊需要,要求李某按照排班表的安排出勤工作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李某迟到、早退累计5次违反其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及被告处的规章制度,特斯拉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无不妥,故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