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
发布通告
一家公司涉嫌集资诈骗
详情如下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
关于大连宏珠商贸有限公司
涉嫌集资诈骗案的通告(第四次)
大连宏珠商贸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我局于2022年10月13日立案侦查,现将案件侦办进展情况通告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朱某波、张某森和朱某杰三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洗钱罪,现被我局移送起诉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犯罪 嫌疑人朱某波等人现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
二、经侦查,大连宏珠商贸有限公司团队长及业务员杨某、宋某、石某、纪某、刘某现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现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
三、为了尽快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在本通告发布前未到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材料、核对账目的投资人,请于2023年5月17日前,到沙河口分局经侦大队(沙河口区五一路115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过期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核对账目的投资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四、公安机关敦促大连宏珠商贸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对提前主动退赃等,可以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逾期拒不投案、上缴违法所得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将全力推进案件侦办速度,包括对其他涉案人员犯罪事实的查处和追赃挽损工作。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依法表达诉求,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联系人:田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0411-81826153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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